殷志强关于确定京杭大运河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做好大运河及其沿线文物保护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05-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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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协常委、民革江苏省委副主委、原南京博物院研究员殷志强反映:京杭大运河是千百年来中国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孕育了灿烂的内河文化,见证了中国漫长的历史,曾经对古代中国的统一和经济繁荣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包含着历史、科学、艺术等各方面的文物价值,其沿线更是保留了极具内河特色的文化遗存,运河沿线数量众多的石桥、闸口、码头、堤坝、历史街区、仓储建筑等曾经见证了元明清时期发达的漕运史,它们和大运河是不可分离的整体。然而大运河及其沿线的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着诸多问题,当前更面临着南水北调工程的严峻考验,具体问题如下:
一、社会对大运河历史文物地位的认识不足,长城多年来受到高度重视和保护,并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而作为中国人所创造的两大古代工程奇迹之一与长城比肩的大运河,至今未能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从而游离于文物保护的视野之外,并由此导致长期以来相关文物保护工作师出无名,处境艰难;
二、大运河作为航运水道一直由各地水运或交通部门分段管理,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一般对大运河历史文化价值不甚了了,无从顾及对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沿线各行政区划间的协调不足;
三、南水北调工程给大运河及其沿线的文物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主要为利用古运河河道疏通后调水,由于一期工期仅为三年,未能给文物保护工作留下合理的工作时间, 为赶工期有些地方采取了“边施工边设计边规划”的办法,使得文物的保护勘察、考古发掘、规划设计等项工作异常紧迫。国家文物局与水利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南水北调东、中线工程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执行情况不尽如人意,据媒体报导部分地区出现了野蛮施工、盗掘、哄抢文物等现象。
四、文物保护的经费不足。由于未被确定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文物保护必然面临资金困难。而南水北调工程的相关文物保护费用包含在工程款中,必须先由施工单位垫付,但施工单位大都拒绝垫付。现在所用的考古经费通常是各省文化厅、博物馆等垫付的,由于考古是一项严谨的工作,成本很高,经费难免捉襟见肘。
为了保护大运河及其沿线文物古迹,现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一、加强宣传,统一认识,提高社会各界保护京杭大运河文化遗产的积极性。有必要制定一部国家法律,肯定和保障大运河的历史地位。应尽快将大运河确定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将大运河连同其沿线文物古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二、改变大运河由各地水运、交通部门分段管理的现状,成立相关部门统一承担保护管理工作,安排财政预算,做到“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在南水北调工程中,建立文物保护专项基金,专款专用,严禁贪污挪占;
三、在南水北调工程中,做好工程施工与文物保护的衔接工作,施工前要进行专业、细致的文保调查、规划,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文保规划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对野蛮施工造成文物古迹破坏的,应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