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达华建议机关作风评议实行“一次末位淘汰制”
发布日期:[ 2005-03-08 ]
点击:[ 5730 ]
省政协委员、民革江苏省委委员孙达华反映:
机关作风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省委、省政府一向重视这项工作,多次召开有关会议,下发有关文件,并搞了群众评议等活动。尽管省级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很多不能尽如人意的地方。从发出去的10457份评议表和反馈回来的6948条批评意见来看,平均每三份评议表就有二条批评意见,说明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对省级机关还存在很多的希望和要求。因此,省级机关的作风建设,还任重道远。
为什么下了那么大的劲头,还有那么多的批评意见呢?大范围的评议下来,没有见到一个中层干部被处理,很可能是存在着走过场的问题,“雷声较大,雨点还很小”。因此建议,评议过后,还要动一点真格的,采用“一次末位淘汰制”,对排名末位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处理。
可以说,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大多数机关是好的,大多数机关里的人也是好的,他们的办事初衷也是想为基层和群众多做一些实事。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问题的出现往往是因为:一方面领导片面追求政绩,工作脱离实际而流于形式;一方面涉及个人和团体的利益而出现敷衍塞责的现象。评议和改革,就是要切中要害,采取有力的措施对症下药,力求药到病除,否则光从外围兜圈子,只能是走过场。对省级机关82个部门的评议,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单位领导要处理,我觉得这种处理还不够,应该采取“一次末位淘汰制”,因为两次都是末位的几率毕竟很少。如果是因为怕一次评议出现偏差而冤枉了好人,那就要在评议的技术环节上下功夫,力求做到科学准确;即使认为技术环节上出现了一些偏差,最起码也要进行轮岗交流,因为和同类部门相比,出现偏差的几率也是差不多的。无论怎样,这种对领导的处理是针对部门和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团体利益的积弊而采取的措施,整治的过程要到位、要狠一点,否则即使暂时有效果,时间长了也会流于形式。
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评议就是发动群众,查找不足,促进工作;改进工作就更要本着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办事,依纪执行。由此,才能真正敢于动真碰硬,下决心彻底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把机关作风建设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