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恢复“江苏省博物馆”建制
发布日期:[ 2008-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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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副秘书长、民革江苏省委副主委殷志强反映:
我省已建成了一百多座博物馆,基本实现了每个市、县有博物馆的目标。除综合性地志博物馆外,还建有相当数量的专题和特色博物馆,初步形成了江苏博物馆的网络体系。然而,我省还没有一座以省名命名的“江苏省博物馆”,成为目前全国唯一“有省无馆”的省份。
我省历史上是有“江苏省博物馆”的,只是在上世纪被合并掉了。1953年12月,江苏省文化局决定撤销苏南区、苏北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和苏北、南通博物馆,在苏州成立“江苏省博物馆筹备处”,1956年正式建立“江苏省博物馆”。1958年,江苏省博物馆由苏州迁至南京,与南京博物院、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后正式并入南京博物院。
“江苏省博物馆”并入南京博物院后,其职能虽然一直由南京博物院承担,但其不足也显而易见:
一是由于“南京博物院”与“南京市博物馆”取名基本相同,又同处一城,常被外界相混,英译名也不易区别;
二是南京博物院由于冠“南京”字样,业务空间受到限制,作用发挥大打折扣;
三是不能完全承担起省级博物馆应有的职责。由于南京博物院定位为“省级历史艺术性博物馆”,我省大量的自然史、科技史文物一直处于无人过问、无处收藏的状态;
四是南京博物院主馆为民国时期优秀历史建筑,已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不能随意进行工程改造;
五是民国时期规划的南京博物院环境空间已被分割,新建艺术馆后更显局促,尤其“维景大酒店”破坏了博物院的环境风貌,该院进一步扩建已无空间,也无必要。
为此建议:
一、界定“南京博物院”与“江苏省博物馆”的性质。将南京博物院定位为省级艺术历史博物馆,主要收藏、研究、展示中外古代艺术品以及与艺术品相关的史料、标本。“江苏省博物馆”定位为省级历史自然博物馆,主要收藏、研究、展示全省社会发展史、工艺史、非物质文化遗产及自然史的相关文物与标本。
二、确定“江苏省博物馆”的藏品基础。首先,可将1958年并入南京博物院的原江苏省博物馆的文物作为江苏省博物馆新馆的藏品基础。同时,再从南京博物院调拨一部分与江苏发展密切相关的、新馆陈列展示确实需要的文物。除此之外,还可通过征集、购藏、寄赠等方式获得藏品。
三、创新“江苏省博物馆”建设与管理模式。借鉴美国、德国及香港博物馆建设、管理、运作的经验,在南京建设“江苏省博物馆”总馆,在省内其它地区建设若干分馆,如在连云港筹建“江苏省海洋博物馆”,在盐城筹建“江苏省海盐博物馆”、“江苏省湿地博物馆”,在扬州筹建“江苏省运河文化博物馆”等。同时,也可将已建成的一些专题博物馆列为分馆,如中科院古生物研究所、省地矿厅的博物馆可分别挂牌“江苏省古生物博物馆”、“江苏省地质博物馆”,以进一步发挥这些博物馆的特色和综合优势。(省政协社情民意专报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