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南京市委成立监督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2-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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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民革党内监督机制建设,推进参政党自身建设,提高参政党履行职能能力,依据《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章程》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内部监督暂行条例》,4月19日,经民革南京市委十二届一次主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民革南京市委监督委员会。其常设工作机构在民革南京市委组织处,主任为袁策,委员有苏宁、燕淑芳、陈庆琳、王志军、陈学、施智勇、高长有、易善虎、徐宁、阎冰,联系人为肖兰。
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对象,包括党员和各级组织,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重点内容为:1、遵守本党章程和多党合作政治准则的情况;2、贯彻执行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情况;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各项制度执行的情况;4、在人事安排和干部选用中遵守制度及程序的情况;5、执行领导班子谈心会和民主评议制度的情况;6、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7、廉洁自律和民主作风建设的情况。(王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