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苏州市第十届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立
发布日期:[ 2015-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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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进一步推进参政党自身建设,在12月31日召开的民革苏州市委十届四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民革苏州市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成立了民革苏州市第十届委员会监督委员会。
监委会组成人员共13名,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司法专业人员、与民革渊源关系深厚的老同志。主任瞿筱霞,副主任姚传德、范友根、黄浩忠,委员9名,均由各基层组织民主推荐产生。
监督委员会成员表示:务必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反腐倡廉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按照工作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一套符合民革作为参政党的科学、完善、系统的内部监督制度体系,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组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