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革党员李京农荣获“南京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 2015-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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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至30日,南京市总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在南京召开。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黄莉新出席大会开幕式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臧正金主持,南京市人大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许慧玲作大会工作报告,市长缪瑞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邵泽等也出席了此次大会开幕式。
会上表彰了450名新当选的南京市劳动模范、200个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356名先进个人。其中,南京民革党员李京农被南京市政府授予“南京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这是李京农同志继2011年被市总工会授予“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后,又一次获得全市表彰。
李京农现为南京刘洪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本职工作中,他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执业形象,践行着律师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神圣职责,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与一致好评。同时,作为民革南京市委参政议政专委会委员,他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极参政议政,相继撰写了“进一步在劳动争议案调解中发挥律师作用”、“促进城乡法律服务均衡化常态化发展”、“依法应对软裁员,保障劳动就业权”、“我市尽快设立和开通12368诉讼服务平台”等社情民意信息及提案,被政府及有关单位采纳,还曾被评为2011-2013年度民革江苏省委“优秀党员”。(秦淮区综合二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