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扬州市委就推进海峡两岸(扬州)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建言
发布日期:[ 2015-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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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扬州市政协联合民革扬州市委对扬州市台资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7月24日,扬州市政协召开七届廿七次主席会议,就“加强对台经济工作,提升台资企业发展水平”与市政府进行协商。扬州市政协主席洪锦华、副市长孔令俊及市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民革扬州市委副主委陈惠根据调研情况作了题为《关于加强海峡两岸(扬州)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建议》的发言。2006年10月,国台办、农业部、商务部批准扬州设立全省第一个地市级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试验区启动建设8年多来,以推动海峡两岸农业多层次、全方位的交流合作为目的,以将试验区建成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业基地、为促进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做贡献为目标,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已有350多个农业项目在“二区四园”落户,总投资达90多亿元;已引进台系种猪、台湾优良蔬菜瓜果新品种50多个。
扬州在试验区建设方面虽然做了不少的工作,但离试验区建设之初设定的总体目标,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四个不”:一是组织领导力量不强;二是园区建设规划不细;三是试验区资金投入不足;四是部门形成合力不够。
为达到试验区建设的总体目标,缩小与先进地区差距,民革扬州市委建议采取“四个要”措施:一是组织领导要加强,建议市级及相关县市区都应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和管理办公室;二是建设规划要完善,对规划进行进一步编制完善和提高,发挥规划对园区发展的指导和引领作用;三是招商引资要夯实,从扬州农业合作试验区的情况来看,资本和项目是试验区建设和发展最稀缺、最关键的要素,为此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引进包括台商资本在内的工商资本、国际资本、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还要组织两岸农业专家、农业从业人员举行研讨会,加强直接交流,加强与包括台湾农会、农民联盟等在内的农业团体的走访联系交流,同时利用好在扬台资企业做好“以台引台”的文章;四是考核奖惩要严格,建议结合市情实际,考虑比照其他园区或功能区制定出一套对试验区建设和招商引资的考核奖惩办法,每年考核一次,严格兑现奖惩,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陈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