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民革连云港市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暨民革界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人民法院活动在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民革连云港市委副主委赵又晴,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及民革界别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议,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委、民革市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孙玉主持会议。
赵又晴首先传达了民革连云港市委八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强调专委会工作在参政议政工作中的重要性,并指出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设立的目的、意义。她说:“各位委员都是社会和法制领域的行家里手,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又有的丰富的实践经验,希望各位要围绕民革市委会精准立法、水环境治理等领域参政议政的重点工作,发挥自身的优势,将民革参政议政工作的品牌做大做强做精。”她对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提出了几点要求:第一,围绕发展大局,制定工作计划。根据中共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结合民革市委工作计划和中心,确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第二,立足工作岗位,发挥专业优势。从个人和岗位专长出发,发现问题,深入思考。第三,深入群众和实际,扎实调研,形成研究报告、建议或提案,促进参政议政取得成效。
孙玉代表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各位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中院表示欢迎,她对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初步工作计划进行了说明,并进行了工作分工和安排部署,初步确定了民革界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庭),法律宣传日,精准立法调研等活动。
会上,各位委员交流了自己对专委会工作的想法,纷纷表示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岗位特长,齐心协力做好专委会工作,为民革参政议政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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