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淮安市委组织骨干党员集中学习《国歌法》
发布日期:[ 2017-09-05 ]
点击:[ 1268 ]
9月4日下午,民革淮安市委组织骨干党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淮安市政协副主席、民革淮安市委主委程刚出席并主持活动。民革淮安市委委员、各基层组织负责人、部分骨干党员和民革淮安市委机关干部参加学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学习活动中,民革淮安市委副主委张家欣从国歌的奏唱场合、奏唱礼仪和宣传教育等角度对《国歌法》进行了分析解读,并带领与会人员逐条深入学习。张家欣指出,现在社会上对国歌不尊重、亵渎甚至侮辱的现象非常多,各支部要及时组织党员学习了解《国歌法》,各骨干党员应带头遵守并宣传《国歌法》。
程刚强调,国歌是国家的第一声音,是国家声音的标志。《国歌法》与《国旗法》、《国徽法》一道,以国家立法形式,落实了宪法规定的关于国家象征和标志的重要制度。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自觉维护国歌的尊严。
活动在全体与会人员响亮的国歌声中落下帷幕。通过现场奏唱国歌,大家纷纷表示,对《国歌法》的理解更深入、对国歌的奏唱礼仪更明确、对国歌蕴含的情感体会更深厚。(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