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党员李玉生被任命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发布日期:[ 2009-07-31 ]   点击:[ 3762 ]

 
  7月29日,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任命民革党员李玉生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法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年5月任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玉生在与民革省委领导交谈时表示:随着中共中央两个五号文件的发表,多党合作事业迎来了又一个历史的春天。作为民革党员,我有幸当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既是一种很高的荣誉,又是一份重大的责任。我一定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团结奋进,开拓进取,为江苏的司法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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