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上午,民革江苏省委监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民革省委机关会议室召开。民革省委副主委、监督委员会主任殷志强主持会议。监督委员会副主任余宗价,委员刁海捷、祁文帆、徐冲冲、路时进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民革中央主席周铁农在民革十一届七次中常会上题为《进一步做好党内监督工作 开创民革自身建设新局面》的讲话,学习了《民革江苏省委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试行条例》,通报了少数民革党员违纪违法情况及处理结果,讨论交流了今后一段时期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会上,殷志强副主委简要介绍了民革省委成立监督委员会的有关情况。今年7月份,根据民革中央有关指示精神,民革省委九届九次常委会决定成立监督委员会,并研究通过《民革江苏省委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试行条例》,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及5名委员组成,任期与省委员会相同。
在学习讨论过程中,委员们一致认为,成立监督委员会是很有必要、很有意义的事情,只有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参政党自身建设,才能更好地提高参政党履行职能能力。委员们建议把民革章程作为今后学习贯彻的一个重要内容,结合试行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自我约束、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同时,适当对民革党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宣传教育,提高党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更好地开展本职工作,保持参政党队伍的纯洁性,适应时代和人民的要求。
殷志强副主委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指出,委员们要加强学习,掌握民主监督的原则、方法,推动民革工作开展;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强自我要求、自我约束。针对监督委员会今后如何开展工作,他提出,一要按照民革章程,采用适当的方式、举措,讲求策略,以调研为主,总结好的经验,加以引导,进行督促监察;二要掌握好范围,注意内外有别,经常性、专题性监督要分开;三要加强研究,积极探索,不断摸索参政党党内监督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希望委员们积极履行好职责,展示出精神面貌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督委员会的整体作用,把全省民革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文/马云萍 图/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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