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至15日,民革江苏省党内监督工作会议在淮安召开。会议传达了民革中央党内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内部监督工作条例》、《民革江苏省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试行条例》和《民革江苏省委员会监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并对民革江苏省委、民革各市委的内部监督工作进行了交流和研讨。民革江苏省委监督委员会主任徐雁出席会议并讲话,淮安市政协副主席、民革淮安市委主委程刚致欢迎词,民革江苏省委监督委员会副主任章念翔主持了会议。
徐雁主任传达了民革中央党内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党内监督工作谈了自己的见解。他指出,如何做好民主党派的内部监督工作是个新课题,监委会是贯彻执行党的纪律的重要工具,但目前尚没有可参照的模式和范本,如监委会的组成成员如何产生、该有多大规模为宜、监督工作的宽度和深度如何界定、监督权如何执行并规范运作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结合各地民革的具体情况,在监督实践中勇于探索,善于思考,形成经验。他认为,民革各市委的内部监督工作从“起步走”到“齐步走”需要有一个过程,关键在于大家统一认识,形成共识。还没有成立内部监督委员会的市委会,需要积极地“起步走”,赶上民革中央和民革江苏省委的内部监督工作节奏,共同开创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工作的新格局。
在交流研讨中,民革南京市委监委会主任袁策、民革无锡市委监委会主任王晋、民革泰州市委监委会主任张和平、民革淮安市委监委会委员张黎影、民革连云港市委监委会委员藏清平等分别介绍了本市监委会的设置以及相关工作经验。与会的省监委会委员及其他市委的参会领导也就党内监督的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工作方法以及监委会的组成规模、委员构成、工作程序等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党内监督是新事物,要结合党派实际不断探索工作的方式方法。目前开展党内监督工作,应把握好“度”,宜粗不宜细,重点应放在对各级组织和领导班子及党员履行民革党章情况的监督、放在对党派机关工作作风的监督、放在对有实职安排和政治安排党员履职情况的监督,要真正起到“帮忙不添乱”的作用。
徐雁主任在会议结束时,对下一阶段民革全省的党内监督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稳妥推进市级监委会建立。要更好地开展党内监督工作,首先要有组织架构,目前还没有成立监督委员会的市委会,要把此项工作放到市委的工作日程中。二是积极主动的思考、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以落实民革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选举权为重点,保障党内监督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三是加强个人修养,“正人先正己”。监委会委员必须廉洁自律,依照条例,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监督工作,真正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
民革省委监委会副主任曾宪苓、武晓松、刁海捷,民革省委监委会委员杨森、徐冲冲、路时进,民革南京、无锡、淮安、泰州市监督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及各市负责党内监督工作的有关领导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在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集体观看了纪录片《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警示录》,接受了一次生动的道德警示教育。(民革江苏省委监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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