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燃博爱之光,照亮未来希望”,经过一年多的充分筹备,4月28日,民革省直工委“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在南京成立。民革省委副主委、省直工委主委陈星莺,民革省委组织处处长曾宪苓,省直工委副主委王飞、包刚、刘继辉、徐继东、路时进以及“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合作方代表50余人出席了成立大会。
民革省直工委副主委、“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领导小组组长徐继东向大会做了筹备工作报告。作为民革的核心职能之一,多年来,民革省直支部和广大党员积极弘扬中山先生“博爱”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以支部和个人为主体的社会服务活动,存在着服务对象单一、服务能力偏弱、社会影响有限等不足。针对这种情况,省直工委先后组织尝试了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并在多地多次进行调研考察如何构建社会服务的长效机制。2013年,民革中央下发《开展伸出博爱之手-牵手困难群众的通知》,民革省直工委认真组织学习,并积极响应,在以往调研考察和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民革省直工委“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实施意见》《民革省直工委“博爱之光”慈善基金管理办法》。2014年初,“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领导小组成立,民革省直工委副主委徐继东和刘继辉担任小组组长,各支部主委担任组员,部分具有专业特长的党员担任小组副组长。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完成了志愿服务团标识设计、铜牌和团旗的制作以及开设基金专用账户等工作,确保了“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按计划如期成立。
陈星莺代表民革省委和省直工委对“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的成立表示祝贺。她说,“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的成立是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民革社会服务职能的需要,是民革在社会服务领域形成长效机制的有益探索和大胆尝试,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同时,她也要求“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要秉承“安老、助残、济贫、助学”的宗旨,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发挥优势、持之以恒、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整合民革人才资源、智力资源,发挥主观能动性,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为最需要帮助的民革党员和社会群体办实事、办好事,把“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打造成为组织放心、党员满意、社会尊重、受助群体真正得到实惠的社会服务品牌。
在筹备过程中,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得到了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江宁荣平老年康乐中心和陶吴小学的大力支持,双方多次协商,共同建立“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活动基地,探寻点与面相结合的社会服务新方式。在揭牌仪式中,陈星莺和刘继辉首先为志愿服务团揭牌,随后三个活动基地也相继揭牌成立。民革党员、金肯职业技术学院董事长缪玉溶代表合作方发言。她说,“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活动基地的建立,是一种信任,也是一种责任,今后,他们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响应省直工委有关社会服务工作,共同为“博爱之光”社会服务品牌的打造谱写新篇章。
在成立仪式现场,各支部和党员踊跃捐款达141389元,掀起了大会的高潮。“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领导小组表示,将按照基金管理办法要求,严格社会服务项目审核和会计审计制度,做好预算和决算,对每一分善款都妥善安排,定期向省直各支部和党员们汇报善款使用情况,并随时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
曾宪苓在总结发言中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希望党员们能够以强烈的党派意识,切实加强社会责任感,主动参与到“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工作中来,为促进社会和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希望各支部精心组织各项社会服务活动,加强协调配合,搭建参与平台,最大限度地激发党员们的积极性,确保志愿服务团工作落到实处;希望志愿服务团和各支部提高宣传意识,精心策划活动宣传方案,及时报道工作和活动情况以及感人事迹,扩大民革组织的社会影响,让更多富有善心、热心公益的社会人士参与到“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工作中来;要求“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基金管理委员会严格执行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自觉接受党员们的监督,增强“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的公信力。
民革省直工委“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的成立,是民革省直工委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为形成民革省直支部、党员社会服务的长效机制做出了新的尝试。“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成立后,将充分发挥民革省直支部人才汇聚、联系广泛的优势,着手开展社会帮扶和慈善救助活动,目前已经排入计划的有义诊咨询活动、助学共建活动和助老扶困活动等。“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将通过不断的努力,使其逐步成为江苏民革社会服务事业中一块响当当的品牌。(图/文 民革省直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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