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民革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召开。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交流了经验和做法,探讨了今后工作目标和方向。民革中央社会服务部副部长边旭光率民革中央调研组一行三人出席座谈会。民革重庆市委副主委、民革重庆市委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袁小彬出席座谈会。江苏省政协副秘书长、民革江苏省委副主委殷志强主持座谈会并作总结讲话。
民革江苏省委联络处处长任晓红扼要介绍了江苏民革成立法律服务中心和开展法律服务情况。民革江苏省委法律服务中心、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森,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利军以PPT的形式,分别详细介绍了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今后工作展望等内容。
今年3月26日,民革江苏省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依托民革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分别成立了民革江苏省委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和民工权益保障法律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成立以来,侧重各自工作重点,立足做精品案例,不盲目四面出击、不追求数量、注重质量的目标,逐渐形成特色,树立起品牌,譬如,杨森主任的涉外法律服务中心义务为总参驻江苏某部基地唐玎少校女军官及其家人提供法律服务,获赔伤残医药康复费80多万元人民币,社会反响良好。张利军主任的民工权益保障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民工权益保障法律咨询室,接待相关法律咨询110人次,涉及农民工伤害赔偿、劳资纠纷等问题,联合南京“宁师傅”热线,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等。
袁小彬副主委简要介绍了民革重庆市委在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方面的做法。民革重庆市委法律援助中心挂牌两个多月,中心设在民革市委机关,聘请党员中的高校法律专家担任志愿者,在三个区委会设立了法律援助分中心,选择党员的5个律师事务所作为开展法律援助的接待点。
民革江苏省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南京晓庄学院经济法政学院李昌庚教授从一名高校法学教师的角度,谈了对民革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看法和建议。他认为,民革的法律服务中心主要担任好两个角色,法律咨询服务提供者和法律普及宣传者。建议服务中心走进高校,给有法律专业的院校提供实习基地,给没有法律专业的院校的师生提供法律服务,还可以走进社区,开展普法讲座,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提升民革社会形象。
听取了江苏、重庆两地的工作情况交流后,民革中央社会服务部经济处何鹏介绍了在调研后了解到的全国各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四种方式和效果;民革中央社会服务部文教处副处长牟洪建充分肯定了民革江苏省委法律服务中心有成功案例做支撑,经验值得探讨。
边旭光副部长指出,通过座谈会,得到了向专家们学习的好机会,作为一名法律工作的外行,通过调研,全面了解了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民革江苏省委在筹建法律服务中心前下了很大功夫,两个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了党派特色。调研组将认真梳理此次调研的经验,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给民革中央领导,更好推动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建议法律服务中心从三个方面入手,充分发挥作用:一是针对政府法治建设,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政府的法律顾问,做到依法行政,同时大力宣传法律,让每一个公务员懂法守法;二是对普通百姓进行法律宣传,通过进社区,发挥专业优势,潜移默化推进社区法治建设;三是通过法律服务,发现问题,做好参政议政,切实履行职能。
殷志强副主委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通过民革中央调研组对全国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全面了解了民革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对江苏民革今后有效开展工作有很大指导意义。杨森和张利军两位律师实践经验丰富,确保了民革省委法律服务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借此次座谈会的机会,提三点建议:一是尽快制定民革全党开展法律服务的规范性文件或暂行条例,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二是民革全党要进一步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的重要性,注重法律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社会法制的界别优势,为法治中国贡献力量;三是开展法律服务是个过程,目的是提高全党的参政议政水平,实现参政议政的有效性、针对性,最终在法律监督上发挥参政党作用。
民革江苏省委秘书长朱振中,民革南京市委副秘书长兼组织处处长张慰全,民革江苏省委组织处处长曾宪苓、办公室主任雷中、宣传处副处长马云萍、联络处副调研员汤拥军,民革江苏省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胡晓红,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主任严利民、律师张继伟等参加座谈会。(文/宣传处 图/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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