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苏省第八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 2007-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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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7日民革江苏省第八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苏省第八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07年2月6日至7日在南京举行。全会听取并审议了冯健亲同志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一致认为,报告全面和实事求是地总结了2006年的工作,对2007年工作提出的主要任务切实可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全会同意这个报告。
全会认为,一年来,全省民革各级组织和广大民革党员,按照民革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的部署,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在中共中央两个五号文件精神指引下,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大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全会提出,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紧紧围绕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按照中共江苏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革各项工作,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把维护团结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及时关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反映社情民意。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孙中山先生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的精神,继续坚定地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四点意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团结一切力量,共同反对和遏制“台独”,进一步扩大两岸交流与合作,努力推动两岸关系朝着和平稳定的方向发展。
全会要求,要从事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巩固和发展,事关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推进,事关我国参政党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事关民革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精心组织好民革省委2007年的换届工作,实现政治交接和新老交替,并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全省民革的自身建设。
会议号召,全省民革各级组织和广大民革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民革中央和中共江苏省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民革工作的新局面,为我省早日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战略目标,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