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治中
发布日期:[ 2008-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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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治中(1890—1969),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常委。字文白。1890年10月27日出生于安徽巢县。1916年保定军官学校毕业。1924年以后,任黄埔军校学生总队长,军官团团长,广州卫戍司令部参谋长。 1926年参加北伐,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副官处副官长、学兵团团长兼武汉军分校教育长。1928年至1937年任中央军校教育长,并先后任武汉行营主任,教导第二师师长,第五军军长,第四路军总指挥,第九集团军总司令。参加过1932年和1937年两次淞沪抗战。1937年底任湖南省主席。1939年任军委会委员长侍从室第一处主任,主管军事。1940年至1945年任军委会政治部部长兼三民主义青年团干事会书记长。抗战胜利后,任西北行营主任、行辕主任、西北军政长官。1945年作为国民党代表参加重庆国共谈判,曾三次到延安。1946年参加军事三人小组,主张和平解决国内问题。 1949年作为国民党政府和平谈判代表团首席代表和中国共产党代表团进行谈判,双方拟定的国内和平协定为国民党政府拒绝后,遂留北平。同年应邀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当选为第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人民解放军挺进西北时,曾致电新疆军政首脑,对促成新疆和平解放起了重要作用。建国后,历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国防委员会副主席,第一、二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二、三、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民革第二届中央常委。1956年2月、1958年11月先后当选为民革第三、四届中央副主席。1965年初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69年4月6日在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