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中央关于开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搞好政治交接”教育活动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07-09-03 ]   点击:[ 5327 ]


    (2007年3月9日第十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革中发[2007] 25号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深入分析了目前形势和民革今年换届工作的任务,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2007年民革进行的各省级组织和中央的换届,是民革全年的工作重点。这次换届调整幅度较大,是继1997年换届以来又一次大幅度的新老交替。如何在平稳完成新老交替的同时实现政治交接,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落实民革中央对换届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和具体规定,继承和发扬民革前辈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优良传统,继承和发扬他们报效国家、无私奉献的高尚风范,保证民革的事业后继有人,保证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得到更好的坚持和完善,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搞好政治交接”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二、开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搞好政治交接”教育活动的总要求,是使民革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从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民革优良传统入手,深入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主要内涵和基本特征,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加深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特别是我国政党制度必然性、合理性和优越性的认识,自觉抵御照抄照搬西方多党制和“三权分立”思想的影响,进一步增强对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念、信心和决心;为今年民革的换届工作提供正确的政治导向和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本次教育活动以理论学习为主,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真正学懂弄通,搞好理论武装。针对民革干部党员知识化、年轻化程度提高,思想活跃、接受力强;对多党合作实践的体会、对民革优良传统的了解需要不断加深的实际,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的学习:

  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共中央两个5号文件)。 中共中央两个5号文件围绕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思想和政策观点,其核心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学习中,要引导民革广大干部党员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全面了解坚持和发展这一制度的丰富内涵和具体政策措施,从而深刻认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深远意义和具体可行的实践内容。

  要围绕中共中央两个5号文件,学习民革章程。要通过进一步系统学习民革章程,认真执行民革章程的规定,发挥章程的规范和约束功能,从党内制度上保证广大干部和党员的思想和政治参与热情统一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上来。

  要围绕中共中央两个5号文件,学习民革党史。今年是民革成立60周年,要把开展教育活动与纪念民革成立60周年结合起来,以民革党史生动、具体的史实为教材,引导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从确立到坚持,民革及历代领导人都参与其中,作出了重大贡献,从而增强对坚持这一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自豪感和使命感。

  四、本次教育活动要贯穿换届工作的始终,同时要保证教育活动覆盖到所有基层组织,并作为今年基层支部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要教育广大干部和党员深刻认识以政治交接为主线来实现人事上新老交替的重要意义,始终把是否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作为选拔干部的首要政治标准,把政治素质好、德才兼备的优秀同志选拔到领导岗位,形成政治坚定、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广大党员信任和满意的新一届领导班子。要深刻认识按照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党管干部”的原则,紧密依靠中共各级党委和统战部门的支持搞好换届,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换届中的具体体现。老同志要将在长期多党合作实践中形成和积累的切身体会和好做法、好经验传下去,要以民革的事业为重,以宽广的胸怀正确对待个人的进与退;用实际行动体现识大体顾大局的高尚情操,确保换届任务圆满地完成。

  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换届文件,教育广大干部和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民革章程的具体规定和程序,保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程序切实实施。

  要坚持自我教育、正面教育的原则,不断创新学习的方法、形式,积极探索、运用行之有效的方式和载体,如组织主题报告会、邀请专家讲课、老同志现身说法、集体讨论等,创造出更多使广大党员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新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强化学习效果。

  五、各地各级组织要以本次教育活动为契机,遵循民革自身建设的目标和原则,结合本地具体条件和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民革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和民革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自身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作为主线和灵魂,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把自身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通过换届,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谈心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和述职制度, 以领导班子的制度建设带动和促进各方面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和健全。

  六、要把开展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结合起来,把广大干部党员在教育活动中激发起来的积极性引导到参政议政工作中来。在教育活动中,要进一步加深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现实意义的认识,按照中共中央两个5号文件的精神,牢牢把握发展这一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七、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教育活动的领导,认真负责地抓好本级组织的教育活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党员骨干的学习。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作出表率,中心学习组要组织专题学习,以自身的学习成果带动和促进学习的深入。

  八、民革中央成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搞好政治交接”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教育活动办公室设在民革中央宣传部。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以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做好教育活动的具体规划、协调和落实,编写和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各级机关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把这项教育活动组织好、协调好、实施好。

  要做好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图书、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进展情况和教育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团结报》要安排专版进行宣传报道。各地各级组织的自办报刊要做好组织、发表这方面文章的工作。

  九、本次教育活动到明年2月底告一段落,届时各省级组织要向中央报送教育活动总结报告。



  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搞好政治交接”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搞好政治交接”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2007年1月24日民革十届中央第53次主席办公会议通过)

  民革中央决定于2007年在全党开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搞好政治交接”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根据民革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本次活动从2月1日准备启动,至明年2月底结束,历时一年,分四个阶段进行。

  二、本次教育活动的主要学习资料:中共中央统战部编《<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学习问答》;民革中央宣传部编《民革“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搞好政治交接”教育活动学习资料》。同时,各地可以编写具有本地特色的辅助学习参考资料。

  三、本次教育活动四个阶段的具体安排为:

  1.准备启动阶段(目前——3月中旬)

  ①准备文件:主要是三个文件,一是民革中央领导同志中心学习组的专题发言,二是民革中央领导同志十届十九次中常会讲话有关内容,三是《民革中央关于开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搞好政治交接”教育活动的决定》的起草。

  ②准备学习资料:围绕主题编写学习资料。向中共中央统战部联系商定《学习问答》的订购事宜。

  ③2月25日下午(春节假后上班第一天),民革中央中心学习组(扩大)召开学习座谈会,进行专题学习讨论。

  2.学习教育阶段(3月中旬——10月底)

  ①3月中旬,民革十届十九次中常会研究并通过《民革中央关于开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搞好政治交接”教育活动的决定》(简称《决定》)。

  ②组织发行学习资料至各地宣传部门。

  ③各地组织按《决定》要求,成立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订具体规划,开展学习活动。

  ④组织民革中央“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搞好政治交接”教育活动报告会(简称教育活动报告会),分赴若干省级组织作专题辅导报告。

  报告会内容分为三个部分:一是着重理论阐述,拟请主席或副主席作报告。二是结合民革优良传统,谈多党合作的切身体会,拟请民革老同志作报告。三是小结,拟请民革中央机关领导同志或部门负责人作小结。

  报告会由一位主席(副主席)带队,民革老同志、民革中央机关领导同志和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报告会要与当地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相结合,在会议期间安排一个单元的时间进行。

  3.转化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制度阶段(11月初——2008年1月底)

  按照《决定》的要求,根据民革有关自身建设文件精神和具体规定,查找本级组织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特别要以新领导班子的建立为契机,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各项工作制度。

  4.总结阶段(2008年1月底——2月底)

  按照《决定》要求,各省级组织全面总结本次教育活动的成果和经验,形成总结材料向中央报送,汇总、整理后,以民革中央名义向中共中央统战部报送。

  四、宣传报道。

  1.《团结报》要做好教育活动各个阶段的重点报道; 围绕教育活动主题,开展一次征文活动。 团结杂志要开辟专栏,组织发表相关理论文章。

  2.组织好在中央级媒体关于此项教育活动的报道工作,着重做好民革中央及各地典型事例的报道。

  3.各级宣传部门要做好本地组织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重点报道和领导同志的重要文章,要送我部联系中央级媒体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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