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战“疫”,江苏民革法律人在行动

发布日期:[ 2020-03-09 ]   点击:[ 3868 ] 作者:[ 胡臣友 ]


席卷全国的“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江苏民革法律人,以守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中心,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拿起法律武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驾护航。

一、普法:筑牢疫情防控法治屏障

“疫情之下,没有局外人”。民革法律人,发挥专业优势,运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平台,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编制、发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宣传页,普及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以案释法宣传涉及疫情防控法律问题。民革党员、常州司法局副局长高玉华,带领常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处落实每日公共法律服务情况“日报告”制度,指挥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采取“线上+预约”形式向群众提供“不间断”法律知识宣传,共提供法律咨询189次,利用遍布全市村、社区的“法润民生微信群”,发布疫情资讯和普法知识6863条,群辟谣547条。通过广泛的法律知识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法治屏障。

二、司法:扛起依法抗疫硬核担当

奋战在司法战线的民革法律人,严格公正司法,依法打击破坏和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司法保障。2020年2月,民革党员、无锡惠山法院分管副院长陈瑜,受理了全市首起“口罩诈骗案”。被告人霍某在无法提供口罩的情况下,以销售口罩为由,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收取被害人汤某货款和定金共计3.28万元,用于网络赌博。为在疫情防控期间保证案件正常审理,又尽量做到人员“不聚集”,陈瑜创新疫期庭审方式,运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通过法官在法庭、公诉人在检察院、被告人在派出所、辩护人在法律援助中心,四方同时连线“无接触”开庭审理案件,在全市率先进行“隔空”审判,使被告人依法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三、服务:传递排忧解难法律温情

新冠肺炎疫情给广大群众的工作生活造成了诸多影响,因疫情所产生的法律问题逐渐增多。为了切实帮助群众和企业解决法律问题,民革法律人通过多种方式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免费公共法律服务。常州民革法律服务团副团长俞伯俊,多次组织服务团赴金坛、武进等地,对台商开展法律服务上门活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于玉芳,组织人手编写推出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经营专项法律建议书》,无偿提供企业。无锡一家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风,利用微信群,组织举办了“疫期防控期间企业劳资管理操作实务”讲座,近500名各企业负责人和人事经理听取了讲座。他们针对群众和企业关心的问题,特别是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问题,如,疫期不能复工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劳动关系、企业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人员隔离管理等等,提供贴心、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为他们排忧解难,得到群众和企业的点赞。

四、建言:贡献依法抗疫法治智慧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民革法律人,不忘参政党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南京东恒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利军,针对滥捕、滥食野生动物,导致新冠病毒爆发,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存在的不足,建议研究制定涉公共健康动物等级名录,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和伴侣动物,启动修法程序,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建议被南京市政协、市委统战部采用并上报,被有关部门采纳。国家林业草原局专门发文,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列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据不完全统计,疫情发生以来,江苏民革法律人围绕依法抗疫提交献策建议10余篇。这些献策建议,为助力战疫产生了积极作用,为完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贡献了民革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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