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中央十届第十六次中常会在天津举行
发布日期:[ 2006-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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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至15日,民革中央十届第十六次中常会在天津举行。会议专题研究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民革制度建设的有关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何鲁丽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周铁农,民革中央副主席朱培康分别主持了会议。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刘胜玉,天津市政协副主席、中共天津市委统战部部长叶厚荣到会祝贺。
何鲁丽主席在讲话中围绕加强民革制度建设这一中心议题,从民革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近年来民革制度建设的总体形势、进一步推进民革制度建设的原则三个方面作了系统论述。
何鲁丽主席说,在中共中央今年初举行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提出了四点希望,其中之一就是“希望各民主党派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根据各民主党派章程规定的参政党自身建设目标和原则,坚持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履行参政党职能,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第一次把参政党自身建设与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联系起来,为参政党自身建设赋予了新的更深刻更丰富的内涵和意义。我们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充分认识民革作为参政党的自身建设包括制度建设,对于不断巩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何鲁丽主席说,制度建设既是参政党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参政党建设整体的基础和保障。民革作为参政党,进一步推进自身制度建设,对于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基本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对于引导民革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增强对制度、规则的信念,养成按制度办事的习惯,提高有序政治参与的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和作用。
何鲁丽主席在总结近年来民革制度建设总体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民革制度建设的原则。
会议还听取了民革中央副主席童傅代表民革中央所作的关于制度建设情况的主题报告。报告总结了近年来民革中央制度建设的成绩和主要经验,成绩主要表现在领导制度逐步健全,工作制度日趋成熟,制度的“成文化”程度大大提高;主要经验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坚持以中共中央重要文件为指导;第二,以党章作为制度建设的依据;第三,实行自上而下的推动和基层组织的创新相结合;第四,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作为制度建设的主要抓手。报告最后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的主要路径,要抓制度落实,促制度完善;抓工作实践,促制度创新;抓学习借鉴,促制度健全;抓理论研究,促制度发展。
会上还听取了民革中央今年第二季度工作情况和第三季度工作安排情况,来自北京、吉林、上海、福建、湖南、四川、宁夏7个省级组织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地制度建设取得的成绩以及搞好制度建设的经验。
为进一步推进民革全党的制度建设,会议决定制定《民革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的意见》。
民革中央副主席厉无畏、钮小明、万鄂湘及中央常委出席了会议,民革中央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