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南京市软件产业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05-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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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南京市委员会
据了解,目前南京市软件产业管理乏力、资金分散,政出多门,形不成合力,很难从全市的角度规划、协调我市软件产业的发展。好多政府部门领导尤其是一把手对软件产业的认识、对电子政务的认识明显缺位,在缺乏有效指导、科学管理的情况下,条块分割,大量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重建设、轻应用,造成大量设备闲置,资金浪费现象十分严重。针对这一现状,民革南京市委几位长期从事软件业的委员,通过对北京、上海、苏州、成都、大连等兄弟城市发展软件业的成功经验的学习,结合自身在软件业发展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及思考,提出如下建议:
一、软件产业技术性强,建议向社会公开招聘有责任心、热衷于我市软件产业发展的软件管理专家、技术专家充实政府软件产业管理部门。政府软件产业管理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形成强有力的管理团队,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协调我市的软件产业发展,改变目前管理分散,指挥不力的局面。当务之急是尽快制定我市《软件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科学合理地确定我市软件产业发展的目标、途径、落实具体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及配合单位。
二、软件园区的建设应在促进创新和形成集聚效应上下功夫。通过园区公共平台和服务体系的建设,为入园企业提供共用技术、人才培养和质量保证体系。考虑南京软件园较多,不集中且较为分散的现状,建议将市科技宾馆改建为软件产业孵化器,使之成为南京市中高级软件人才培训基地和构建以软件研发、测试、验证为重点的共性技术平台服务基地。软件园管委会应重新定位,从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彻底改变目前房东形象。软件园管委会应协助政府引导企业从开发型向服务型转变,软件就是服务,引导企业创品牌产品,抓关键技术,为入园软件企业的壮大发展做好基础工作,协助政府引导企业联合重组,共同抵御市场竞争中的风险,做好企业与政府的桥梁。对经认定进入软件园区的软件企业,对工作房租金予以适当补助。在此值得一提的是,江苏软件园,房租从明年四月起将房租提高40%,预计将有相当多的软件企业将不得不搬出园区,这与当年江苏软件园园区建设的初衷是违背的。
三、要实实在在地推进我市软件产业的发展,首先是落实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为此建议设立市软件发展专项资金(北京市高达5个亿),站在全市一盘棋的角度,按照以应用为导向的原则,重点扶持我市软件产业的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可委托市软件协会或成立专门的基金会进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适时的对扶持项目进行回头看。对大型软件企业的扶持,建议重点支持大型软件企业承接国家、省、市软件产品的定单和支持大型软件企业的境外上市,对境外上市的软件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中小型软件企业的扶持,建议重点解决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资金短缺的问题,对新产品和极具潜力的软件产品,应从专项资金及贷款担保上重点扶持,由政府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牵头建立示范应用区,以提高中小型软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充分利用风险基金等多渠道融资方式,加大对中小型软件企业的投入,确保我市软件产业健康及可持续的发展,培养更多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四、要实实在在地推进我市软件产业的发展,就要制定若干鼓励政策,鼓励政策是政府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的得力举措。政府应鼓励软件企业积极申报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的认定,建议研究制定“起航计划”,培育我市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加强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和品牌的保护力度和支持力度。对我市软件企业申报软件著作权的费用、进行软件产品的登记费用、软件企业认定和年审费用建议从专项基金补贴。(苏州市通过认定的软件产品、软件企业由专项基金分别一次性予以1万元、2万元的补贴。)同时对国家、省软件产品推优的申报费用建议也从专项基金补贴。继续开展南京市软件产品奖的评审,奖励我市技术水平高、市场占有率高、应用前景好、有前途的优秀软件产品。
五、为软件企业的发展积极营造市场环境,启动“名优产品扶持计划”,发挥科技优势,促进产业发展,定期将我市所有获得国家级及省市级优秀软件产品的软件,以及获得国家及省部级鉴定的具有发展前景的软件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分门别类,召开全市各级政府机构及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动员会,鼓励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优质软件产品。提供专项资金重点推进本市应用软件尤其是电子政务产品的产业化,建立应用示范区,发挥政府在动员和集中资源方面的优势,改变观念,迅速将政府、市长的资源变成软件企业发展壮大的资源,为软件企业搭建推介平台,协助企业向规模化、国际化发展。
六、软件企业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本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平均工资,自主决定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软件企业人员薪水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软件企业开发人员个人所得税应实行多缴多返的鼓励政策,按企业全年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定比例奖励企业,其奖励费用在专项基金中支出。软件企业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5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再按实际发生额抵扣当年度的应税所得额。
七、建立软件出口“绿色通道”鼓励软件产品出口和承接软件外包。软件产品出口额超过50万美元的软件企业,或注册资本达100万人民币且有软件产品出口的软件企业,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可享有软件自营出口权。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为软件的出口及外包业务及时提供通关便利,经海关认定出口的软件产品,可参照其他城市的做法,软件产品或承接软件外包每出口1美元奖励3-5分人民币。
八、对参加CMM认证、ISO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认证费用补贴。可参照其他城市的做法,补贴不低于咨询评估认证费用合同额的50%。
九、充分利用风险基金等多渠道融资方式,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投入。建立软件产业风险投资机制,鼓励金融界对软件产业进行风险投资。
十、与国际接轨,应积极鼓励行业协会发挥作用,从软件产业发展迅速的印度经验来看,行业协会在沟通政府和企业联系、保护企业利益等方面可起很大的作用。按照国发[2000]18号文件的精神,应充分发挥市软件行业协会在市场调查、新产品推介、信息交流、咨询评估、知识产权保护、资质认定、政策研究等方面的作用。建议将我市跟软件产业相关的事务性工作交由市软件行业协会承办。
南京软件产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观念的转变,领导若能真正把自己放在服务的位置上,而不是指挥者、管理者的位置上,多为软件企业办实事、真办事,相信我市软件产业必将有辉煌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