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江苏省高标准农田管护利用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3-12-12 ]   点击:[ 1460 ] 作者:[ 民革江苏省委会 ]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农田亩均产量的有效手段,可达到在有限耕地上养活更多人的目的。调研发现,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存在以下问题:建设进度不平衡,南北差距较大;管护机制不健全、配套不到位;占补平衡政策落实不到位,耕地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占近补远现象较为普遍;农作区生态问题较为突出,除工业固废、未达标排放水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耕地外,化肥农药农膜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严峻;农业技术人员不足,农民专业能力不强,水利、农业等专业人员严重匮乏,乡镇级技术人员更少,绝大多数农村劳动力尚未掌握现代生产技术,影响高标准农田维护和使用效率。建议:


一是完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考核体系。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地方政府和经营主体要持续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结合新时期对耕地质量建设的要求,坚持集中连片、整体推进。依据《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加强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等指标考核,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更加全面地推进。


二是建立健全运营管护机制。有序推进现有设施改造升级,完善农田水利工程,健全行业监督,充分发挥已建设施效益。建立运营长效资金保障机制,先期以政府投入为主,以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为辅,参照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提供长效资金保障。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将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落实纳入对各级政府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内容。


三是严格落实保护利用政策。要及时将新建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防止“非农化”。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出台相应占地补偿政策,在严格控制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制定占地及补偿标准和要求。及时合理调整农业水费计价等配套政策,鼓励农民积极配合支持高标准农田设施建设和使用。


四是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实施“三项工程”。在省级层面设立耕地质量提升专项资金,形成政府引导、多方投入的资金筹措机制。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实施“耕地地力提升”工程,加强示范推广地力提升绿色技术,突出围绕高标准农田开展耕地地力提升示范区建设。优先实施化肥使用“双减”工程,以“耕、调、改、替、轮”为路径,综合施策,持续降低化肥使用总量和使用强度。强化测土配方施肥,加快轮作休耕推进,有效开展果蔬茶有机肥替代。优先实施“净土”工程,从防、控、治关键环节入手,强化监测评价,突出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加强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


五是吸引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下沉,加强新型农民培训。鼓励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下沉农村一线,加强现有专业人员培训。探索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由专业化社会组织或公司负责高标准农田运营管理。以契合农民对农业市场知识和种植技术等实际需求为导向,整合培训资源,拓展培训领域,组建高质量培训师资队伍,加大对高素质农民的政策扶持,不断提高农民职业培训实效,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同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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