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改进我国民航旅客登机桥安全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7-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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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江苏省委特约信息员、南京禄口国际机场高级工程师陈德斌反映:
旅客登机桥是机场用以连接候机厅与飞机之间的可移动升降的通道。近十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民用机场大量增加,旅客登机桥也增长了十倍,据测算,全国民用机场现有旅客登机桥约2000台,每年有3亿多中外旅客通过登机桥上下飞机。然而,登机桥的安全工作并不乐观,主要表现在:
一、我国旅客登机桥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缺少监督检验制度。
二、我国在用登机桥缺少定期检验制度。旅客登机桥长年累月在室外日晒雨淋、风吹雪压,承载的又是动载荷,金属构件存在疲劳损伤,安全装置也会失效。2013年香港国际机场发生登机桥因螺栓断裂而突然倒塌,造成飞机舱门断裂和登机桥操作员摔伤,幸好当时旅客和机组人员已全部登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广州白云机场、台湾桃园机场、美国西雅图机场等均曾发生登机桥倒塌、断裂事件。因此,登机桥的检验制度十分必要。
三、我国对登机桥的操作和维护人员缺乏统一规范的上岗资质和技能要求。旅客登机桥自重在30吨以上,具有行走、升降和旋转功能,接驳飞机,是十分复杂的大型机械设备,需要专业人员进行专业操作。当前,一些新人未经正规培训、考核即上岗作业,一旦操作失误,安全装置失效,极易造成航空器和登机桥损伤,继而产生安全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管依照该法实施,作为涉及重大公共安全的旅客登机桥,应按特种设备的安全要求进行监管。该法规定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必须监督检验,投入使用后必须定期检验,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然而,最新修订的2016年版《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CCAR部号:CCAR-137CA-R3)对这三方面的内容均未作要求。
我国登机桥安全工作的不足与我国民航业起步较晚,民航业相对封闭,有关管理制度滞后,安监、质监部门介入少,特别是登机桥大量使用时间不长有关。为避免发生登机桥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应尽快改进相关安全工作。 为此,他建议:
对2016年版《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CCAR部号:CCAR-137CA-R3)进一步修订,强化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及资质许可。具体为:
一、登机桥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必须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二、在用登机桥,必须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不得继续使用。
三、对登机桥操作、维护人员按统一规范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发放资质、技能等级证书,未经培训、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四、逐渐把旅客登机桥纳入国家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2017年2月民革中央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