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一届中央常务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0-26 ]   点击:[ 4916 ]

                  苏革办发[2009]14号

民革各市委、省直工委:

  民革中央办公厅10月11日下发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一届中央常务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决定》(革中发[2009]87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对如何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了详细要求,现将《决定》转发给你们,请深刻领会《决定》精神,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广大民革党员把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民革江苏省委办公室  
                               
                                 200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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