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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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革办发[2010]27号
民革各市委、民革省直工委:
当前,民革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正在各地广泛开展,为把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民革中央宣传部拟组织开展“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征文活动。按照民革中央有关通知精神和民革省委《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现将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的组织:
本次征文是民革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的重要环节,对于推进整个活动的深入进行,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民革各市委、民革省直工委对本次征文活动要给予充分重视,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广泛动员和组织党员参与征文活动。
二、征文的主题和内容:
征文要在学习讨论民革中央宣传部编写的《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辅导读本》的基础上,围绕“读本”第三部分的思考、讨论题确定主题。
内容上提倡多反映本地组织和民革党员在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中的精神风貌;反映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征文不限字数和体裁。
三、征文的提交:
民革各市委、民革省直工委需将党员撰写的征文统一收集,进行初评初选后,将选定的优秀征文(各市委会、省直工委至少报送3篇),于2010年8月15日前报送至民革省委宣传处。联系人:魏继新;联系电话:025-83167333;电子邮箱:
jsmgtg@yahoo.com.cn。
四、征文的评奖和发表:
民革省委将对收到的所有征文进行评选;《江苏民革》杂志和网站将开辟专栏、专题择优刊登,并将推荐10篇优秀征文参加民革中央宣传部评奖。
民革中央宣传部将根据择优入选的原则,编辑出版专题文集,对获奖征文进行表彰;并在《团结报》、《团结》杂志和民革中央网站辟出专栏刊登。反映先进人物和事迹的优秀征文,在核实情况后报送中共中央统战部。
民革江苏省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