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学习实践活动方案》和《民革江苏省十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决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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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革办发〔2013〕21号
民革各市委、省直工委:
民革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已于2013年12月20日闭幕,会议通过了《民革江苏省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决议》,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民革江苏省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
民革江苏省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
——2013年12月20日民革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 民革十二届二中全会决定在民革全党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根据民革中央和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民革工作实际,现就我省民革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新一轮政治交接的必然要求,是增进政治共识的核心内容,是今后一个时期民革工作的有力牵引。学习实践活动,以深化政治交接、增进政治共识为引领,不断增强民革党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承担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江苏新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学习实践活动以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骨干成员为重点,把学习中共十八大精神作为一以贯之的主要内容,根据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和任务要求,以及民革省委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实践重点,不断充实并丰富活动内涵和形式。
2、坚持自我教育。体现“自觉、自主、自为”,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坚持正面引导。突出思想引领,把握活动导向,展示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合作、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良好局面,展示民革广大党员积极履职尽责、发挥优势作用的好形象、好作风。
4、坚持注重实效。认真总结、借鉴近年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经验,紧密结合民革党员思想实际,把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四种能力建设,注重从政治角度思考问题,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5、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突出民革特色,与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系统地学习民革章程、加强民革党史学习研究结合起来。以民革章程的要求规范民革组织的运行和党员的政治行为,以民革前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宝贵经验,追求进步、崇尚真理的高尚风范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资源,激励和引导民革党员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努力奋斗。
三、活动主题
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统一思想认识、传承政治薪火,继承优良传统、巩固政治基础,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根据民革中央要求,从江苏实际出发,2014年至2017年,民革省委每年突出一个工作重点,在全省各级民革组织和广大民革党员中有重点、分层次推进学习实践活动。
2014年,以改进思想作风为重点,把自身建设提到新高度。借鉴中共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做法和经验,重点从改进和转变作风入手,推动民革省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机关建设,提高科学化水平,在社会上树立更好形象,在党员中树立更高威望。
2015年,以推动履职尽责为重点,从发挥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入手,总结、研究、探索和创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责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参政的广泛性、议政的有效性和监督的严肃性。坚持从增进社会和谐、扩大社会影响入手,创新履职尽责的形式和载体,汇集智慧、凝聚力量,参与到实现“两个率先”的伟大征程中来,在实践中树立政党意识,进一步深化对多党合作制度的特色和优势的认识,不断提高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能力和水平。
2016年,以强化组织建设为重点,从推进政治交接、继承优良传统入手,指导民革市级组织搞好换届;筹备民革省级组织换届工作,为选好配强新一届领导班子和领导机构、顺利实现组织人事新老交替提供组织保证。
2017年,以总结提高为重点,组织专题研讨座谈,联系各级组织换届工作实际,回顾总结民革省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表彰先进典型,转化活动成果。
四、学习内容
主要学习四个方面的内容:
1、中共十八大及以来的重要会议精神;
2、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关于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当前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3、多党合作的历史和优良传统;
4、民革章程和民革党史。
学习的主要形式:
1、教育宣讲。充分发挥民革省委学习与理论研究委员会的作用,邀请专家学者解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国家改革发展重大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时事形势报告等,邀请民革中央领导以讲座、讲学等形式,进行统一战线、多党合作传统教育。
2、观摩学习。组织各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观全国、全省统一战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革党史教育基地,瞻仰先辈风范、了解统战历史。
3、典型教育。发现、树立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收集整理先进人物事迹并汇编成书,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收听收看典型事迹。
五、组织实施
1、民革全省各级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做好活动计划。
2、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进展情况,搞好经验交流,以鲜活的经验、生动的案例,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3、民革全省各级组织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民革省委报告。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决议
——2013年12月20日民革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 民革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于2013年12月20日在南京召开。会议学习了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民革十二届二中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程崇庆同志代表民革江苏省第十届常务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听取了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马连美的讲话。会议认为,程崇庆同志的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2013年全省民革的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2014年的主要任务,对下一阶段江苏民革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会议认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阐述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展示了中共中央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决心和魄力,是指导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民革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民革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要通过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不断凝聚深化改革共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作出的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上来,在改革开放的新征程中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要求,民革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进一步发扬与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风雨同舟的优良传统,坚持和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要深入开展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要紧紧围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共江苏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紧扣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党内监督机制,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就经济体制改革、法制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政府职能转变、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两岸合作发展等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推动江苏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最大政治共识。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要与参政党理论建设相结合,与参政党能力建设相结合,与组织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广大民革党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夯实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的新一轮改革开放新征程,必将为两岸经济合作乃至两岸关系发展提供更强劲的动力、更宽广的空间和更有利的条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民革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紧紧围绕争取台湾民心这一主线,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在中共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指导下,整合资源,创新思路,进一步做好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工作。
会议号召,民革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精神,认清形势,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沿着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引的方向,努力开创江苏民革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深化改革、谱写好中国梦的江苏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