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江苏省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优秀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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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革办发 [2014] 19号
民革各市委、民革省直工委:
根据《民革中央宣传部关于开展民革学习实践活动优秀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民革江苏省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要求,现面向全省开展江苏民革学习实践活动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人数
从全省民革党员中评选10名学习实践活动优秀党员。
二、评选标准
参评对象严格执行民革章程,热爱民革,积极弘扬孙中山先生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精神,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中,其思想、作风、业绩在广大民革党员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具体有三类:
1、在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中,积极探索新路径、新思路,并取得显著成效。
2、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在所从事领域取得较大建树。
3、在社会服务等方面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三、具体要求
1、民革各市委、民革省直工委分别推荐1-2名党员作为候选人,提供500字的个人简介,并于2014年8月20日前将名单及简介以电子稿方式报送至民革江苏省委宣传处。
2、优秀党员候选人确定后,请民革各市委、民革省直工委为入选人员制作不短于5分钟的视频宣传材料;撰写一篇5000字左右的人物通讯。
3、视频要求为数字高清,像素参数1080p(1920*1080),16:9的m2t、mts、mov、H.264AVCHD、avi格式文件。
特此通知。
民革江苏省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28日
联系人:魏继新 联系电话:025-83167333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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