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民革中央关于表彰民革全国机关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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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革发[2016]90号
民革各市委、省直工委:
11月25日,民革全国机关工作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在京召开。会议总结近年来特别是民革十二大以来民革全国各级机关工作成果,交流机关建设经验,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表彰一批在机关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授予133个单位“民革全国机关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16位同志“民革全国机关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我省民革江苏省委办公室、民革无锡市委机关、民革淮安市委机关、民革扬州市委机关等4家单位获得“民革全国机关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殷晓芸、唐小芹、王利光、康燕、朱芹、瞿筱霞、王晋、王丽、张慰全、王晓红、张建明、曾宪苓、刘宁等13名个人获得“民革全国机关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特此公告,以示祝贺。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附件:民革中央关于表彰民革全国机关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民革江苏省委员会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