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民革江苏省十一届二次常委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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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革办发〔2017〕21号
民革省委常委、各设区市委、省委机关各处室:
民革江苏省十一届二次常委会议定于8月22日在南京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1日下午报到,晚上召开民革江苏省十一届三次主委会议;22日上午召开十一届二次常委会议,午餐后离会。
二、会议内容
主委会议:
1. 讨论通过民革江苏省十一届二次常委会议议程;
2. 通过《民革江苏省委议事规则(试行)》《民革江苏省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制度建设的意见》《民革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委会2017-2022年工作规划》三个文件,提请常委会议审议;
3. 通过各专委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人员名单,提请常委会议审议;
4. 通过全国社会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5. 2017年上半年新党员报备;
6. 其他。
常委会议:
1.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二六”讲话精神;
2. 传达民革十二届十九次中常会会议精神;
3. 审议并通过《民革江苏省委议事规则(试行)》《民革江苏省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制度建设的意见》《民革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委会2017-2022年工作规划》三个文件;
4. 审议并通过各专委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人员名单;
5. 传达民革中央“高层次人才发展座谈会”精神,研究组织发展和组织建设工作;
6. 其他。
三、出席人员
请民革省委常委届时出席会议。请民革省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列席常委会议。请民革各市委协助通知有关同志携带身份证参会,并于8月17日前将出席情况告知民革省委办公室,以便安排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民革江苏省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
联 系 人:马云萍
联系电话:025-83167335
会议地点:华东饭店(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7号)
宾馆电话:025-83120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