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淮安市委获清河区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 2010-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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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淮安市清河区委下发了《关于表彰2007-2008年度清河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河委[2010]5号),授予民革淮安市委为2007-2008年度清河区文明单位。该区每两年评选一次区文明单位,这次是民革淮安市委第二次获此荣誉称号。
为了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民革淮安市委认真扎实开展以“努力提高民革整体素质,更好履行参政党职能”为主题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民革市委机关和全市民革党员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树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公民道德建设活动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民革淮安市委还积极参与实施“四城”同创和“构建和谐社区、共创美好家园”各项工作,并依据文明单位的建设标准,切实加强机关建设,在自身建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收到表彰文件以后,民革市委立即在全体机关干部和全市各基层支部中进行了传达,鼓励机关和全体党员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努力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