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民革江苏省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参与承办的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学术研讨会暨“南京师范大学纠纷化解研究中心”系列学术活动以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在南京召开。
民革江苏省委副主委、民革江苏省法律工作者联谊会会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参加会议并在会议第一单元“职能定位改革的体系建构”做主旨发言,就本次四级法院审级职能改革的背景与目的、着力解决的几方面问题、改革的若干重点措施等发表了学术见解。
民革江苏省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潘溪主持研讨会圆桌讨论环节“职能定位改革对法律实务的挑战”单元。
会议提出,在改革历程中要从整个诉讼的大环境考虑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的推进工作,促进纠纷的多层次化解,从源头上减少案件产生的数量,缓解法院的审判压力。与此同时,审级职能改革还牵涉到各级人员组织机构的调整和不同法院职能的优化,是一项深入持续的改革举措。
与会实务界代表希望本次会议能为改革的顺利开展提供宝贵的建议,促进相关配套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并对改革的内容进行了解读、对改革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展望。各位学者也从改革的必要性、具体措施的可实现性和妥当性等角度进行了深入热烈地研讨。
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学术研讨会暨“南京师范大学纠纷化解研究中心”系列学术活动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南京师范大学纠纷化解研究中心、民革江苏省法律工作者联谊会、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创中心司法平台联合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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