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江苏省委机关处室构成和主要职能
一、机构编制现状
民革江苏省委机关现内设办公室、组织处、宣传处、调研处、联络处5个处(室),现有行政编制27名。
二、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民革江苏省委机关设5个处(室)。
(一)办公室
草拟本会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起草有关会议方案和文件;审核地方组织综合性报告;负责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和机关文件收发、文书、档案、财务、接待、工资福利、文件保密、社保、基建、后勤服务、干部职工考勤等工作。
(二)组织处
按照民革中央和民革党章要求,负责指导全省组织发展、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全省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办理党员党籍、档案材料和地方组织缴纳党费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教育、培训工作;办理党员来信来访和党员奖励、党纪处理;负责机关人事档案的保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
(三)宣传处
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为立足点,联系实际开展形势教育、国情教育,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革的光荣传统教育;调查和研究民革党员的思想状况、地方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为民革省委抓好思想建设提供意见和建议;编辑出版民革省委机关刊物《江苏民革》;负责管理、更新“江苏民革”网站;组织撰写对外宣传稿件,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四)调研处
负责处理参政议政日常工作,推动、支持、协助民革党员积极参政议政;做好与民革党员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的联系工作,推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提案;组织重点提案的专题调研;参与统战系统联合调研活动;起草有关提案、政协大会发言;做好与各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加强与民革中央、省委统战部、有关业务部门及各市委会的业务联系。
(五)联络处
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祖统工作,特别是重大事件的信息资料,摘编《台港澳情况》;联系各级组织和党员的办学工作,联系各地经济实体和党员企业家,协调组织智力扶贫支边工作,开展书画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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