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虐待儿童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到儿童身心健康,对儿童成长有很大负面影响。”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扬州市政协副主席、民革扬州市委主委、苏北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理事长王静成在两会期间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虐待未成年人已入刑,但相关案件仍时有发生。”王静成告诉记者,很多虐待儿童行为不止发生在幼儿园,还可能发生在家庭或者其他隐秘场所,很难保证对孩子安全进行24小时无死角全覆盖监控。
在王静成看来,在刑法中单独设立“虐待儿童罪”,明确虐待儿童的入罪标准,对于震慑打击虐待儿童行为、保护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制定独立的虐待儿童罪名,明确界定‘虐童’的法律性定义。”王静成认为,对于“虐童”行为的定义,还应包括精神上的虐待,包括隔离、疏忽等。“这也是完善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的要求。”
“完善撤销监护权规定,建立虐童罪犯黑名单。”王静成代表建议,由检察机关作为提起撤销监护之诉的法定机关,由国家主动撤销不适宜的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同时,建立虐童罪犯黑名单,禁止罪犯从事与儿童密切接触行业。(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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