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民革江苏省委常委、扬州市政协副主席、民革扬州市委主委、苏北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理事长王静成就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评价体系提出了相关建议。
王静成指出,中医药学是一门特殊的科学,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保留着特有的文化印记,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其理论体系与诊疗方法均不同于现代医学。中西医学范式的不同直接决定对二者的评价方式也应不同。但目前的中医药科技评价体系以西医西药为主导,未充分考虑中医药特点,如在重大项目评审、科技奖项评选以及优秀人才遴选方面,将中医药与西医西药分在一起,未能完全实行同行评议。
为更好地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激发中医药创新活力,王静成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探索建立以中医药为主导的独立、自主的评价体系,不再依附于西医西药评价体系。在符合科技创新基本原则和规范的基础上,由中医药专家为主体,就中医药评价对象的专业贡献进行合理评价。
二是系统研究中医药自身特点,密切结合评价对象特点建立分类评价机制。基础研究评价以同行评价为主,着重评价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和实际贡献;临床研究由同行专家、患者与第三方机构评价相结合,着重评价对解决临床重大问题、提高临床疗效和服务质量的贡献价值以及成果转化应用成效;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由市场和用户评价相结合,着重评价对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质贡献。
三是发展客观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第三方中医药科技评价机构。积极发展第三方中医药科技评价机构,在重要政策决策领域加强对中医药第三方科技评价结果的采信力度。四是开展中医药科技评价的方法学研究,逐步建立适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学体系。临床疗效评价,应在缓解症状和体征、改善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期等能够体现和反映中医优势的疗效评价指标基础上,借鉴现代医学疗效评价方式,综合评价中医药技术服务的疗效。如长期跟踪式疗效指标评价、中医药多靶点的整体调节作用。(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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