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人春色无须多——记民革党员、南京瑞格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森
发布日期:[ 2007-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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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玲
他,利用所学,积极参与由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案件的无偿代理工作,受到了当事人和法律援助中心的表扬与肯定。他,在九年的职业律师生涯中,担任二十余家台资企业法律顾问,代理涉台案件上百件,其中大多数达到了法律所认可范围内的最佳效果。他就是民革党员、南京瑞格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森律师。
一面锦旗背后的故事
一对安徽农民工夫妇来到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紧紧握住工作人员的手,送上一面写有“雪中送炭,温暖我一生”九个烫金大字的锦旗,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隐藏在锦旗背后的是一段杨森为维护该夫妇利益而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的感人故事。该夫妇在乘坐一辆南京司机驾驶的中巴车时,由于司机的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当场死亡,该夫妇被鉴定为七级及七级以上伤残,其中妻子是胰脏切除;丈夫更严重,丧失劳动能力。交警部门认定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该夫妇五万元。可是,该司机生前一直单身,双亲早逝,没有兄弟姐妹,没有房产,没有存款,只有司机本人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价值六万元。从诉讼的角度来看,由于司机的死亡,本案已经没有被告的主体。即使有六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但由于找不到继承人,没有人去领取该款项,该夫妇无法获得赔偿款。无奈之下,该夫妇来到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直接指派杨森为该夫妇提供法律援助。他在与该夫妇的接触中,得知由于他们身体残疾,求职时屡次遭用人单位拒聘。他们多次咨询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均是没有期限的等待。他们只能靠替别人洗衣服的微薄收入艰难度日,渴望能够早日拿到这笔赔偿款。
在赤日炎炎的季节里,杨森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努力寻找有利于该夫妇获赔的证据。多少个骄阳似火的白天,他放弃代理能够赚钱案件的机会,奔走于交警、保险等部门,查看相关法律文书,研究解决案件的突破口。多少个暑气逼人的傍晚,他来到司机生前居住地,向知情者了解司机的家庭情况。经过一番努力,他了解到这位司机自幼由其叔叔一家带大。根据这一发现,他凭借娴熟的业务知识,提出以司机的叔叔、婶婶做为养父母,这样,司机的叔叔、婶婶以司机父母的身份作为司机的继承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该夫妇就能直接从理赔款中得到赔偿款。这一解决办法得到了该夫妇、司机的叔叔婶婶的赞同。随后,他陪同当事人到公证处、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从发生事故当日起算,该夫妇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拿到了全额的赔偿款。他们激动地说:“感谢杨律师!我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么快就拿到赔偿款啦!身体是残疾了,可有了这笔赔偿款,我们可以以它为本钱,做点小本生意,不再为糊口犯愁啦”。他们制作了一面锦旗,感谢恩人。
一段维护权益的经历
年仅三十三岁的杨森,已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这不仅来自他聪慧的职业天赋,丰富的业务经验,细心、耐心之情,还源于他的一份浓浓的民革情结。他说,近年来,两岸人员往来和交流日益密切。大陆批准设立的台资企业已达五万余家。台商投资大陆,从市场调研,寻找投资项目、合作伙伴,到企业的设立、融资、运营、合并、破产、解散等,都需要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我作为一名专职从事律师的民革党员,热爱涉台法律服务事业。在日常代理涉台案件时,认真为台商做好各项法律咨询工作,帮助台商了解大陆市场,引导他们在大陆投资涉及到法律问题时能有一个明确的判断和准确的定位。这些都是一名民革党员应尽的职责。
昆山市亚克翔捷模具有限公司是一家台资企业,也是世界最大的RP、SLA产品制造公司之一的ARRK在昆山开办的工厂。在公司刚刚起步阶段,就碰到宁波市宁海县某公司诉其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受理该案的法院是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原告所聘请的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位于受理法院的附近,熟悉该院的情况;原告提供被告传真给原告的结算单等一组证据,这与原告所提供的其他证据形成了看似没有破绽的证据锁链。在天时、地利、人和均不占优势的情况下,台资企业对打赢这场官司信心不足。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他们慕名找到了杨森,咨询了一些有关应诉流程事项。杨森不仅详细地向该公司介绍办案流程,还主动开展缜密的调查取证,认定是因为原告加工承揽的货架出现质量问题,出口至日本遭退货,致使被告损失严重;原告提出要求被告支付巨额的模具改变、修理等费用的诉讼请求是不合理的。通过接触,该公司十分欣赏他的丰富业务经验和敬业的工作作风,恳请他以被告律师的身份代理此案。他在以被告律师的身份代理此案之后,针对案件焦点问题,积极搜集证据,分析了可能反败为胜的每一个细节,在庭审中提出原告出示结算单传真件是一份复印件,造成原告出示的证据真实性不充分。原告律师又拿不出其他证据印证该复印件的真实性,最终使得原告提供的看似没有破绽的证据锁链的真实性遭到质疑。法院判决:被告全胜,原告撤回诉讼请求。
该台资企业台湾方面负责人在拿到法院判决书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他说,从杨森律师身上,我亲身体会到大陆人对于台商的困难认真倾听、认真解决、负责任的友善态度。通过这场官司,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我更加坚定了继续并扩大在大陆投资的信心。
一次关注民生的采访
杨森在总结近几年工作时,由衷地感到,加入民革,不仅仅是一种政治荣誉,更多的还是一份关注民生的责任。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该结合自己的专长,奉献社会,服务大众。
作为全国性、综合性的中央级报纸之一的《农民日报》开展“城乡同命不同价该不该走向终结”大讨论。为了将讨论进一步引向深入,他们专程到南京采访了擅长代理交通损害赔偿案件的杨森律师。
采访当日,《农民日报》的记者开门见山地说,“请杨律师谈谈对‘城乡同命不同价’现象的看法。”
杨森说,虽然我个人没有在农村生活的经历,但是每每代理与农民有关的案件时,常常有感于因“城乡同命不同价”给他们生活带来的影响。我国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农村尤其不发达。同时,我国也是一个绝大多数人口在农村的农业大国,全国近十三亿人口,62%以上在农村。这是最重要的国情。处理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建设、改革的根本问题。提及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城乡同命不同价”的现象,使我想起了一件事情和一个幽默。一件事情就是近年在某地同一地段连续发生了两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起事故的死者因是一名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为十七万元。另一起事故的死者为两名农民,一共才赔偿了十一万元。此事在当地引起了一场很大的风波:“农民的命咋就这样不值钱。”激起了人们对城里人、乡下人‘同命不同价’话题的议论。一个幽默就是最近一个农民问我:“天堂里有没有城乡户籍区别?”这件事情和这个幽默都反映了一个事实:农民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请求赔偿,其赔偿标准与城镇居民相差太大的问题,并非个别现象。
杨森说参政议政的前提就是要了解情况,在长期代理交通损害赔偿案件过程中,我积累了一定的处理“城乡同命不同价”现象的经验。我粗浅地认为,为了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避免发生社会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应首先在法律框架内消除这种不合理的城乡差别,消除人身损害赔偿的二元化标准,建议在立法层面早日对相应法律的司法解释进行修改,取消城镇居民与农民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差别,统一按当地人均生活水平计算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
此次采访在《农民日报》上发表。
浓绿万枝一点红,动人春色无须多。杨森以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认真敦行的工作态度,赢得了社会的好评。作为一名民革新党员,反映社情民意、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这些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他表示,今后要加强统战理论学习,结合法律专业特长,发挥经常接触民生和台商的优势,积极寻求做好职业律师与履行参政议政工作、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接合点,为祖国的统一大业奉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