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的推动者 环境维权的排头兵——记民革党员、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召强

发布日期:[ 2015-11-12 ]   点击:[ 5910 ]

                      王利光 

  翻开陈召强的履历,你会发现他身兼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全国首届环境维权志愿者律师,民革江苏省委法制委委员,江苏省青联委员,江苏省律协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法学会环境法学研究会理事,徐州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徐州市企业风险管理促进会会长等10余项职务;撰写提案、调研报告近49篇,中共党委、政府落实其中措施130余项,成果转化12项;曾被《中国律师》、《检察日报》、《江苏政协》《徐州电视台》、《徐州日报》、《彭城周刊》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50余次,被《检察日报》誉为“中国环保达人”。

  看到如此多的职务、荣誉、成果,很难相信,他出身贫寒农家,连中学都未毕业。他虽不是律师群体中的“明星”“大腕”,但回馈社会、参与公益事业,推动社会法治进步的信念始终那样义无反顾,自学成才改变命运的成功故事令人钦佩。他的奋斗历程不仅是一代勤奋坚毅农民的缩影,更是新一代青年学习奋斗精神的最佳写照。

                
  
  陈召强1977年出生于徐州铜山的一个普通农家。1994年,一场突来的车祸夺去了他哥哥的生命,也改变了他求学的道路。哥哥受伤期间,为了筹钱给他治病,陈召强放弃了学业,每天都在田间地头,砖瓦厂、水泥制品厂、机械厂、破烂场拼命劳作……哥哥最终还是去世了,陈召强擦干眼泪,立志要用知识改变自己的命运。他毅然选择加入自考大军,每天都与自考书和星辰相伴,即使生着病,也丝毫不影响他学习的热情。功夫不负有心人,2000年他顺利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次年3月,他骑着人力三轮车带着破旧的行囊来到了城市。从那天起,他决心要做一名优秀的律师,为弱者鸣不平。

  奋斗终于换来了丰硕的成果,十几年来,陈召强荣获了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徐州市十大法治人物、首届徐州市法律(法学)专家等30余项荣誉;在《中国律师》、《中国环境法治》等杂志发表成果60余篇,成了徐州市响当当的知名律师。

  2007年,陈召强如愿加入了民革,不久被推荐为云龙区政协常委。平台高了,责任重了,民革给了他服务于社会的更多机会,依托法律服务本职工作助推区域法治建设、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成为了他的下一个目标。8年来,他运用的模式是从“自己实践”到“理论探讨”再到“推广应用”。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他设定的目标是形成一种机制,带动一个群体参与;提出一个建议,形成一个制度推动法治进步,向社会发出正能量。在这种模式下,陈召强在拥军优属、社会矛盾化解、环境保护等方面做出了斐然的成绩和贡献。

  2008年初,考虑到经常有涉及军人、军属的法律服务需求,也收到了一些“法律讲座进军营”等公益活动的邀请,陈召强有了一个新想法。在他的建议组织下,2009年江苏首家“拥军优属法律服务队”在彭城律师事务所成了;2011年3月,国务院双拥领导小组副组长、全国双拥办主任、民政部副部长孙绍骋对这一服务模式予以肯定,并提出了具体意见。2011年8月1日,在陈召强的书面建议和组织下,全国首家“优军优属法律维权中心”开始揭牌运营。2011年9月,经省民政厅推荐向省内兄弟城市介绍经验予以推广;2012年9月省民政厅曾推荐申报全国试点。截止目前,中心组织、参与援助涉军各类咨询、诉讼等案件近300件;另有《从律师角度探索司法双拥新模式》等3项研究成果被推广应用。他又以提案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得到落实,徐州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徐州市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机制的意见(试行)》。这一“司法双拥”模式的建立成为有力助推徐州市当选“全国双拥模范双拥城市”七连冠的金字招牌。

  2010年,徐州市司法局开始重新组建“徐州市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创新“12348热线”机制。陈召强围绕政府需求,组建了10余支志愿者律师服务队,配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安排团队三位律师24小时坐班服务,其它成员轮换值班。截止目前,他组织、参与接待法律咨询过万次,援助案件近200件。江苏省司法厅原厅长缪蒂生对他的律师团队与人民调解的模式及行为予以高度赞扬。此外,他还积极参与市司法局和市公安局创新开展的“公调对接”机制,参与市司法局和徐州电视台创建的“彭城和事佬”栏目,该栏目被评为徐州市十大法治事件。几年来他面对面与市公安局、市电视台等部门对接,参加交流活动20余次,部分经验已经司法部向全国转发。在此过程中积累经验、分析思考,写成的《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完善人民调解机制》(2012年)、《构建大调解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2011年)、《律师视野下的人民调解——以“徐州12348热线样本”为视角》(2011年)等3项研究成果被推广应用,分别获江苏省学术交流大会三等奖和徐州市人民政府优秀成果三等奖。

  从2004年起,陈召强开始为中国环境维权而奔走。2007年底,他成为中国首批环境维权志愿者律师。2008年,他倡议成立全省首家“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并成立全省首家“环境维权志愿律师事务所”,引领多名律师投身环境保护公益事业。期间,义务办理环境侵权案件数十件,其中,邳州市铅中毒事件、江苏盱眙工业园区污染等在全国都产生了较大影响。理论成果《关于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被民革中央采纳,《论公众环境维权现状及多元化路径》、《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界定与正义维护——民诉法第55条引起的思考》分别被第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中华环保联合会举办的第八届、第九届“中国环境与发展论坛”采纳,有力助推完善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完善。在他两次书面建议下,2013年省律协换届时设立了“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就此相关建议已经上升到全省核心决策层面,有力助推全省的环境保护事业。在市级层面,在他《关于加快云龙湖名胜风景区管理立法的建议》促动下,《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公布实施,这是徐州市第一部关于风景区治理的地方法规。

  此外,他撰写的《关于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再创“网架之乡”辉煌的调研报告》引起了中共徐州市云龙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措施,全市一级资质网架企业由7家猛增至34家,建筑业税收逐年增加数亿元。《在区域法治建设创新中完善社区矫正衔接机制——以徐州地区为研究基础》被徐州市政府采纳应用,并逐渐落实应用。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关于完善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提案被省政协评为优秀提案。

  多年来,公益事业、参政议政工作花费了他很多的精力和财力。但是,陈召强却觉得自己是一个付出者,更是一个受益者。社会认可度高,让他有更多的案源;社会形象好让他有更高的平台;更高的平台让他接触了更多精英人才,促使他思路更加开阔。我们深信,如此良性循环,定会助推他律师事业的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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