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如磐 慎终如始——记民革常州市“中山博爱”法律服务团团长俞伯俊

发布日期:[ 2023-01-19 ]   点击:[ 6470 ] 作者:[ 徐晨纯 鲁锦彪 ]

俞伯俊,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江苏如皋人,毕业于南京大学政治学系,法学学士,律师,注册会计师,经济师。2006年10月加入民革,现任民革常州市委委员、钟楼区基层委员会主委,民革常州市“中山博爱”法律服务团团长,常州市人大代表,江苏苏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常州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


多个社会身份,意味着多重社会责任。忙碌是俞伯俊的生活常态。他经常上午穿着律师袍开庭,下午换上衬衫走进街道社区为老年人普法宣讲,晚上的时间用来研判案情、撰写议案建议……从太阳还未升起,到挑灯夜战,变化的是身份,不变的是初心。


一、坚守“执业初心”,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1989年9月,俞伯俊考入南京大学政治学系。在这里,一颗“法治”的种子悄然种下,逐步萌发。大学毕业后,俞伯俊经历党政宣传、仲裁、经商等多个工作岗位,对社会有了更加全面的理解后,决心投身中国法治建设的信念在他心中愈发坚定。2000年,他下定决心,要成为一名为民请命、维护正义的执业律师。这一干,就是22年。22年来,他慎终如始,坚守“执业为民”的初心,践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心中有灯,眼里有光,脚下有路。


“案件不分大小,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必须始终如一。”这是俞伯俊经常告诫身边年轻律师的座右铭。他也是这样坚持的。无论案件大小,无论工作多忙,只要接手的案件,必须100%投入,100%尽力。“有些案件标的虽小,但对当事人来说,可能就是他的一生。”仅就法律援助案件一项,俞伯俊办理的就超过500件。担任常州市老龄委公益律师时,俞伯俊受理了一个八旬老人与子女之间的财产纠纷案件,由于老人年事已高且腿脚不便,每次需要老人到场的地方,俞伯俊都自己开车接送,以免老人奔波之苦;当了解到老人的子女因为矛盾升级,疏于照管老人的三餐饮食后,只要有机会俞伯俊便为老人准备午饭。代理该起案件的过程中,俞伯俊不仅分文未取,反而倒贴了不少费用,最终在他的专业努力和诚意打动之下,老人和子女之间的纠纷矛盾得到圆满化解,临别时老人握住俞伯俊的手久久不愿放开,再三致谢。俞伯俊表示,“受困老人能心平了,气顺了,把晚年过好,就是给我最好的报酬!”


“作为律师,赢得案子不是终点,要让双方当事人都能相信法治的公平正义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从业二十多年来,俞伯俊平均每年要承办上百起民商事、刑事和行政案件。“条理清晰,语言精炼”是业内同行对他的评价。“老娘舅”是早年很多中老年当事人对他化解纠纷能力的赞誉。他站位公允,对各类政府涉法涉诉矛盾,主动担当调解和化解的角色。以律师身份的答疑解惑,在政府和信访人之间形成缓冲,并通过专业的讲解,摆事实、讲道理、说法理,起到很好的定分止争效果,被《法治日报》、新华网等报道。


二、坚守“代表初心”,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2017年,俞伯俊第一次当选为常州市人大代表时,就下定决心要以身为范、为民代言,及时反映群众的急难愁盼,多提好的建议和意见。


“人民群众关注的细节,就是代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他多次深入兰陵、雕庄等街道接待群众代表,耐心倾听群众呼声,了解他们的想法、诉求。如兰陵街道部分群众反映,建造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工一社区和浦南社区等老小区房屋老化、外墙渗水等问题,以及广场、公园、小区广场舞噪声扰民等问题。针对问题,俞伯俊认真收集材料,撰写议案建议,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衔接,共同督促和推动问题切实得到解决。


“既要于细微处见真章,更要有‘而今迈步从头越’的精气神来发现、解决百姓冷暖的每一个问题。”几年前,常州一个老旧小区居民楼外墙水泥块剥落,砸伤了经过的老人。因为老旧小区没有物业管理,老人家属一怒之下将街道办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责任。俞伯俊作为街道办的代理律师,尽职尽责,就事论事,详细厘清法律关系,最终获得胜诉。然而,胜诉后俞伯俊心里依然沉甸甸的,他清楚意识到,老旧小区房屋质量隐患、维修维护问题,事关老百姓日常生活和人身财产安全,绝非小事。为此他深入调研了常州多个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并大量查阅其他地区的相关解决办法,形成了《关于合理确立老小区管理、维修机制的建议》提交常州市人大,该议案不仅被评为2018年度常州市“优秀议案建议”,也为老旧小区管理升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推动“加装电梯、物业管理”等多个相关问题的解决进入常州地方立法程序,俞伯俊作为常州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全程参与其中,为这些地方性法规的起草提出了卓有成效的建议,受到江苏省、常州市人大相关立法工作负责人的高度评价。


三、坚守“民革初心”,做中山精神的传承人


“作为一名民革党员,一定要有民革情怀,让自己的一言一行都成为民革的一张名片。”这是俞伯俊在和其他党员交流时经常强调的一句话,也是他加入民革以来一直践行的一句话。作为民革常州市“中山博爱”法律服务团团长,他一方面深入联系人民群众,反映群众呼声,理性建言、热诚献策,切实做好参政议政工作;另一方面,整合民革常州市“中山博爱”法律服务团的人才资源,立足民革界别特色积极开展普法弘法工作,每年带领法律服务团组织数十场公益性社会服务,走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台商企业,不断唱响民革法治服务好声音。


祖统工作是民革传统特色领域,也是俞伯俊在履职中重点关注的方向。无论是办案、还是普法,他都会首先想到自己的民革党员身份和祖统使命。在代理台湾某大型集团在大陆投资的某合资锻造企业的股权与债务纠纷案件时,由于大陆的法律体系和台湾地区的法律体系存有差异,办案之初,该集团公司对大陆的法治环境和商业环境颇多怨言。俞伯俊秉持一个观点:“不仅要把案件办好,更要让台湾同胞心服口服,认可大陆的法治建设。”他结合两地法律体系的差异,向台企做了大量的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理解、认识大陆的法律体系和司法环境,最终让当事人案结、事了、心纾,圆满解决了矛盾纠纷。该起案件的顺利解决,也在台企中打响了民革党员俞伯俊的名号,让广大台企对大陆法律,对民革竖起了大拇指。


俞伯俊是法律服务团的组织者,也是带头人。法治服务的五年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协助主要领导谋划、拟定,擘画目标、举旗定向,拉开法律服务品牌建设的蓝图。“雷锋节”“司法日”“12·4”等等主题普法,走进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钟楼区西林街道、春江街道等机关专题普法,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线下讲座,让“中山博爱”的法治之光润泽龙城,是俞伯俊牵头的法律服务团工作秉持的信念。毕业季开学季的高校普法等老的普法项目要久久为功,“乡村振兴法治沙龙”“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普法工作站”等新项目要创新思路、压茬推进。作为法律服务团的领头人,既要想尽办法,组织团员,更要身先士卒,带头垂范,把这个金字招牌在前人的基础上擦得亮之又亮,这是传承,更是责任,力所能及,义不容辞。


这就是俞伯俊,一个惟日孜孜、初心不移的律师,一个以行践言,慎终如始的人大代表,一个“我只是认真去做了应该做的每一件事”的民革常州市“中山博爱”法律服务团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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