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法治之光 践行博爱初心 ——记民革扬州市直总支部主委丁强

发布日期:[ 2024-09-25 ]   点击:[ 846 ] 作者:[ 邱红花 ]

丁强拥有众多的社会身份:扬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主任、扬州市政协常委、民革扬州市社会服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和“中山博爱”法律服务团团长。不同的社会身份,意味着不同的社会责任。奔波、忙碌是他的生活常态。常常是刚结束“唇枪舌剑”的庭审走出法庭,就脱下律师袍换上便装,走进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和学校,开展调研座谈、纾困助企、普法宣讲。到了晚上,他还要研析案情、撰写提案建议……从朝阳初升到挑灯夜战,变化的是身份,不变的是履职尽责的初心。


付出越多,收获也越多。工作三十八年来,丁强相继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律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江苏十大杰出青年律师”、民革江苏省委会“社会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扬州市十大杰出青年”“扬州市十佳律师”“扬州市政协优秀委员”“扬州市消费者保护运动30年特别贡献奖人物”……这些功勋墙上斐然闪耀的成绩,是他深耕本职、勤勉履职的最好证明,变化的是领域,不变的是永葆初心的坚守。


坚守法治信仰,维护公平正义


“律师要有社会良心,律师是社会培养的,应当回报社会,为社会排忧解难,尤其要为弱势群体以及权利遭受践踏的人伸张正义……”这是丁强经常告诫律所年轻人的谆谆教诲,也是他自身律师生涯的真实写照。由于有过9年的从教经历,丁强对孩子们有着特殊的感情。所以,当他决心从事律师执业、投身法治建设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成为他时刻关注的重点,法律援助和公益服务成为他从业起步的出发点。从执业之初成功援助代理淮安童工赵某工伤致残赔偿开始,他就与未成年人保护结下了深深的不解之缘。


1995年6月10日,不满两周岁的小朱逊因咳嗽,在扬州某医院被超大剂量注射了一支8万单位的庆大霉素,致使他双耳失聪,语言功能也随之退化。一支小小的庆大霉素药水,将他卷入了一个无声的世界。而随后的医疗事故鉴定一波三折,长期投诉屡遭碰壁,省级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结论几乎泯灭了小朱逊全家最后的一线希望。在这绝望之际,从报上获悉情况的丁强主动向小朱逊的父亲朱鼎龙伸出了援助之手。


事情虽然过去了20多年,但当时的一些片段仍然历历在目:接待朱鼎龙,提供法律咨询,并指导他书写诉状;将近午后一点钟,丁强和朱鼎龙一起只吃了一碗两元钱的菜面,这一举动深深打动了这位已经感到绝望的父亲;办案中的打字文印费、通信交通费,甚至远至上海、南京等地的调查咨询费,都是丁强垫支的;他一次次用摩托车带着债台高筑的朱鼎龙从法院到扬州西站,以便为当事人省下乘车钱;开庭前夕,丁强才满周岁的儿子和岳母发烧,住在近在咫尺的医院,但他仍坚持与朱鼎龙商讨案情、准备庭审到深夜;还有他每逢节日寄出的一张张贺卡,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安慰、鼓舞和信心。


1998年至2003年,丁强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勤苦奔波的辛劳以及深厚的法律知识、独到的诉讼代理技巧为“小朱逊案”提供了无私援助,历经六年终于赢得二审胜诉。2003年央视“3·15”晚会,“小朱逊案”历时九年维权历程感动了亿万观众,以案件为背景量身定制的晚会专题电视音乐《我想听到》流淌大江南北,“小朱逊案”也被评为全国十大法律援助典型案件之首。同年9月1日,《法律援助条例》正式施行之际,小朱逊获赔36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之后,小朱逊也成功地接受了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终于回归到了有声世界。


数十年来,丁强和他的团队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不计其数,“小皓天输血患染丙肝案”、靖江市未成年人丁建胜医疗损害赔偿抗诉案等悉获胜诉。上述案件经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央视“法制播报”、《民主与法制》、江苏卫视等媒体宣传报道,成为全省、全国的典型案例。此外,丁强还长期参加或主持多家媒体法制栏目,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介入多起重大影响、疑难案件进行维权;引领全省800多名律师志愿者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其杰出表现多次得到有关部门的肯定,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担当责任使命,积极参政议政


“我是委员我先行,政协委员为人民。”从担任扬州市政协委员起,丁强就决心以“责任委员”的担当作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呼声,力争交出参政议政优秀履职答卷。


“人民群众无小事,他们的急难愁盼,就是政协委员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东关街道部分老人反映,位于运河边的休闲广场,被周边饭店的老板“改造”成了停车场,老人们跳舞健身娱乐之地没了,而且造成了噪声扰民、交通安全隐患。为此,丁强多次深入现场,倾听老人们的想法和诉求,认真收集材料,撰写并提交了社情民意信息《关于叫停擅改景区广场,还市民健身休闲之地的建议》,很快得到市政协领导的批示。随后,他又积极与城管、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对接,与商家接触商讨,共同督促和推动问题解决,古运河畔的老人们又跳起了欢快的舞步。


“律师,本是权利的维护者,而其自身权利有时也需要我们去争取。”丁强长期担任市律协维权委主任,为业界维权呼吁、营造良好的律师执业环境,成了他的孜孜追求。因为种种原因,疫情防控期间,“会见难”成了困扰律师执业的痛点难点,由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一直受到影响。丁强会同律师界资深刑辩律师全面调研北京、广东、南京等地,这些地方以“智慧新警务”为引领推行律师远程视频会见给了丁强很大启发。回来后,他立即提出了《关于全面建设律师远程会见系统的建议》,同时积极与市司法局、公安局衔接,推动扬州市看守所会见室改扩增以及视频会见室的建成。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建言资政一直是丁强作为政协委员的履职底色。数年来,他紧扣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久久为功。丁强在2022年市政协“改进执法司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民主评议和九届二次会议社会与法制大组协商会议上分别作了《打好信用监管“组合拳”,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以法治社会建设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题发言;2023年,他牵头协调民革扬州市委会赴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深入调研座谈,开展“加强信用监管”专项民主监督,主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今年4月24日,扬州市政协召开主席会议,就制定《扬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立法专题协商,丁强又以《加强市场主体权益保护,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为题代表民革扬州市委会发言。围绕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推进司法公正高效,丁强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交的“推动企业合规良性发展和立法整合”的建议还曾得到最高检的积极回应。日前,他提交的提案《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共建共享社会治理制度》被列为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推动督办提案。


践行民革初心,传承博爱精神


“加入民革,是一种情怀,要以国家之我,答时代之问,以奋斗之我,赴时代之约。”这是丁强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他作为一名民革党员一直以来践行的初心。


作为一名民革党员律师,他立足本职工作,当好“法治智囊”,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他常年担任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高邮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建法律服务团队,为政府重大项目合同审查、行政复议疑难案件等提供法律咨询;为邗江区政府重大项目企业进园区、投资建设、设备采购等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服务。他担任市消协公益律师团成员,提供消费法律咨询服务;走进公用服务企业,就格式合同条款进行点评、审修。他积极做好重点企业跟踪协调服务工作,定期举办合同、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防范讲座,为企业进行专项法治体检。


作为民革扬州市“中山博爱”法律服务团的领头人,他坚持弘扬中山博爱精神,整合社会资源,带领党员竭力把民革扬州市委会的“中山博爱”招牌擦得更亮。他组建民革扬州市法律服务团,在“中山博爱·乡村振兴”实践基地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组织志愿者参与工会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为职工提供在线咨询、维权服务;在区法院、劳动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定时定点值班;在重要时间节点,如耳聋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节日,组织法律工作者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开展“博爱·牵手——法律咨询讲座”。这些活动被学习强国、交汇点新闻、央广网、团结报(网)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了民革社会影响力。


一个坚信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的律师;一个使命在肩、积极建言资政的政协委员;一个践行初心、传承博爱精神的民革党员,这就是丁强。期待今后的他,将初心如磐,慎终如始,立足律师本职,力争双岗建功,为“好地方”扬州的现代化建设贡献民革党员的智慧和才能。 (作者系民革扬州市委会机关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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