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民革泰州市委组织本界别市政协委员在泰州市司法局开展协商议事活动。市政协社会法制委、财政、司法等部门负责人及民革党员、律师、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代表参加了活动。
2019年12月5日,民革泰州市委组织本界别市政协委员围绕“法律援助”议题开展了首次协商活动,提出了“尽快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等协商建议。市司法局积极采纳委员意见,根据司法部、财政部和省司法厅、财政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着手拟定我市规范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试行)。民革泰州市委积极跟踪指导意见制定情况,在司法部门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开展此次协商活动。
会上,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田璐介绍了《关于规范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起草背景以及我市法律援助补贴发放的现状。部分律师代表、各市(区)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代表分别就目前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发表意见。大家一致认为,我市目前执行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存在缺乏动态调整机制、各类案件补贴标准缺乏差别化、法律援助补贴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建议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尽快出台相关指导意见,规范全市法律援助补贴标准,为法律援助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民革界别政协委员对司法部门前期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制定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标准的制定呼应了首次协商活动的建议,也回应了广大法援律师的关注,又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机制,将有力推动和促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委员们对指导意见的修改提出了完善操作流程、缩小指标区间等意见建议。此次活动的开展体现了协商议事平台面对面交流、点对点协商的优势,充分做到了沟通协商、广聚共识、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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