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民革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南京召开。民革江苏省委会副主委、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李玉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内部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卢静、严枫、胡臣友,民革江苏省委会组织处负责人,全体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胡臣友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近期重要会议精神,民革十四届二中全会及民革内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江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和江苏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了2023年工作,讨论了2024年工作重点;审议通过了《民革江苏省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联系制度》,研究了《民革江苏省委员会纪律处分工作程序(讨论稿)》。
会议指出,2023年,监委会在民革江苏省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紧扣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四个走在前”“四个新”的重大任务,以主题教育为统领,扎实有效开展内部监督工作,得到省委会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会议要求,2024年,监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民革十四届二中全会关于内部监督工作的指示精神,主动融入工作大局,落实五年规划,提高站位,抓住关键,把握重点,内强素质,不断提升内部监督效能。
李玉生作总结讲话。他对大家一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2024年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第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内部监督责任担当。认真彻落实民革十四届二中全会和民革内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加强民革内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内部监督工作,是省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的重要保障,是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参政党地方组织的必然要求,是为谱写多党合作事业江苏新篇章贡献力量的应尽之责。
第二,深入实施“六大工程”,助推高质量参政党建设。民革江苏省委会内部监督工作五年规划提出了六大监督工程,要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内容、重大事项、重点环节的监督。要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做好年度计划,将五年规划的整体设计与年度计划的分步推进有机衔接,紧密结合,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第三,大力开展“三大建设”,不断提高内部监督效能。完成县级地方组织内部监督组织的覆盖;大力推进内部监督体系向基层组织延伸,围绕该项工作开展重点调研,推动监督体系在江苏省基层组织的覆盖率达到50%以上。尽快修订出台《民革江苏省委员会纪律处分工作程序(试行)》。通过召开全体会议、主委接待日活动、专题调研等不同形式,化解经费难题,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对内部监督工作的培训与指导;深入学习、研究民革《内部监督工作条例》《纪律处分办法》等内部监督相关制度,精准把握其具体内容和操作规范,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内部监督工作的生动实践,为建设高质量参政党省级地方组织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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