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江苏省直属支部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联系支部制度
发布日期:[ 2005-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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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2日民革江苏省第一届直属支部工作委员会第四次主任委员会议通过)
为建设适应新时期要求的参政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原则,根据民革中央、民革省委的有关要求,结合省直属支部工作实际,经研究制订此制度。由省直属支部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担任省直属支部联系人,分工联系省直各支部。
一、职责
1、加强与支部的联系,协助支部搞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制度建设;
2、了解所联系的支部和党员情况,协助支部做好组织发展和后备干部推荐工作;
3、围绕各时期中心任务,协助支部有计划、有目的开展参政议政工作;
4、发挥优势,协助支部做好与基层单位中共党委的联系、沟通工作;
5、有重点地做好对外联系工作,协助支部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生活;
二、联系支部分配名单
徐雁:综合一支部、南京师范大学支部、南京博物院支部
曾宪苓:综合二支部、机关一支部、南京医科大学支部、中医药大学支部、南京农业大学支部
包刚:机关二支部、高校支部、华东地勘局支部、南京林业大学支部
陆金桂:文艺支部、南京工业大学支部、南京艺术学院支部、南京理工大学支部、
钱再见:企业支部、南京大学支部、东南大学支部、河海大学支部、
三、其他
1、联系支部人员在届中可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本制度由民革省直属支部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3、本制度经省直属支部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