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苏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 2009-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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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2日民革江苏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苏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民革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审议并通过了程崇庆同志代表民革江苏省第九届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听取了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李熙诚副部长的讲话,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会议认为,程崇庆同志的工作报告内容充实,重点突出,实事求是地总结了2009年的工作,部署了201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提出了要着重抓好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加强全省民革的参政能力建设。会议同意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民革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加强参政能力建设。要正确认识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改革开放等方面积极开展参政议政工作。
会议强调,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是民革的工作重点。要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提出的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一系列重要主张,抓住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有利时机,不断推动、扩大并深化江苏与台湾两地的交流,进一步做好对台工作。
会议号召,全省民革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扬孙中山先生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精神,在中共江苏省委和民革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工作,奋发进取,努力开创民革工作新局面,为江苏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