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苏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 2012-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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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3日民革江苏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民革江苏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2年1月13日在南京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共江苏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和民革十一届五中全会精神,听取了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李熙诚副部长的讲话,审议通过了程崇庆同志代表民革江苏省第九届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对民革江苏省第九届委员会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了民革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领导机构人选,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苏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决定》。会议一致认为,报告认真总结了民革省委2011年的工作,并提出了2012年的主要工作目标,对全省民革下一阶段的工作有着重要指导作用。
会议指出,要把认真学习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共江苏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围绕“两个率先”目标,把加快我省经济转型升级作为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着力点,把文化建设作为参政议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把江苏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战略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两个率先”的伟大实践中来。继续开展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民革党员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坚定性、自觉性和思想道德水平,始终与中国共产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
会议要求,全省民革组织和党员,要充分认识2012年民革省委换届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搞好政治交接为主线,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中共江苏省委和民革中央的领导下,加强领导,发扬党内民主,做好换届工作,形成结构合理、团结合作、工作高效的新一届领导集体。
会议强调,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工作,是民革工作的重点和特色。全省民革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在中共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指导下,发挥自身优势,拓宽工作领域,促进苏台经济合作,扩大两地交流,增加相互了解,增进双方共识,建立互信共赢,把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会议号召,民革全省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扬孙中山先生“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精神,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为江苏“两个率先”的目标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