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 2014-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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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0日民革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
民革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于2013年12月20日在南京召开。会议学习了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民革十二届二中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程崇庆同志代表民革江苏省第十届常务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听取了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马连美的讲话。会议认为,程崇庆同志的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2013年全省民革的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2014年的主要任务,对下一阶段江苏民革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会议认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阐述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展示了中共中央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决心和魄力,是指导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民革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民革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要通过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不断凝聚深化改革共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作出的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上来,在改革开放的新征程中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要求,民革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进一步发扬与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风雨同舟的优良传统,坚持和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要深入开展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要紧紧围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共江苏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紧扣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党内监督机制,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就经济体制改革、法制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政府职能转变、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两岸合作发展等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推动江苏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最大政治共识。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要与参政党理论建设相结合,与参政党能力建设相结合,与组织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广大民革党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夯实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的新一轮改革开放新征程,必将为两岸经济合作乃至两岸关系发展提供更强劲的动力、更宽广的空间和更有利的条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民革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紧紧围绕争取台湾民心这一主线,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在中共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指导下,整合资源,创新思路,进一步做好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工作。
会议号召,民革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精神,认清形势,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沿着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引的方向,努力开创江苏民革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深化改革、谱写好中国梦的江苏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