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苏省第十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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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5日在民革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
程崇庆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民革江苏省第十届常务委员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一年来,民革江苏省委在中共江苏省委和民革中央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八项规定”精神,紧紧围绕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职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参政议政工作成效显著
建言献策发挥作用。以政协为平台,积极建言献策。在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民革省委提交大会口头发言1篇、书面发言4篇、集体提案21件,其中,《关于改革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的建议》和《关于尽快实施物联网产业风险管理的建议》得到副省长史和平的批示,多项建议被承办单位采纳。《关于尽快实施物联网产业风险管理的建议》,还刊发在《江苏政协》2014年第1期上。《关于深化大气污染防治 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建议》,得到副省长许津荣的批示,被省政协定为重点督办提案。在提案督办视察调研活动时,民革省委领导应邀参加并作了《强化三个观念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发言。《新型城镇化建设不能忽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省政协常委会上的发言材料,转化为社情民意后被省政协采用。全国人大代表邹建平所提“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祭日举行国家公祭”建议,为促成国家公祭日的设立起到了重要作用。
专题调研不断深化。围绕重点课题开展专题调研,是民革参政议政的重要方式。民革省委就“区域环境协同治理”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加强区域环保协同 搞好区域环境治理》报告,并作为省政协十一届六次常委会上的发言材料,转化为信息后,被中共省委办公厅采用。为了解《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在江苏的贯彻落实情况,民革省委领导先后赴常州调研中山纪念堂保护事宜,赴苏州调研刺绣艺术产销情况;陪同民革中央调研组赴太仓就“设计人才培养、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发展”等进行调研。将沿海开发和城镇化两大议题结合起来,就“加快临海城镇培育”开展调研;围绕城镇化进程中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成长问题开展调研,撰写了《关注心理健康 促进弱势儿童健康成长》报告,并作为省政协主席会议发言材料,取得良好效果。围绕“民主法制建设”进行调研,形成了《关于健全“协商民主”机制的建议》集体提案,得到省委统战部高度评价。
信息工作成果丰硕。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直通车”作用,积极报送各类社情民意信息,截至12月中旬,共报送各类社情民意信息529篇。其中,《关于在家庭农场大力推广滴灌技术的建议》等3篇被全国政协采用;《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关于改革环保执法体制的建议》、《文化自信需要升华创新思维》等19篇被中央统战部、中共江苏省委采用;《大陆学生赴台攻读学位的地区户籍限制急需打破》、《建议在全国推广实施“人身保护令”》等12篇被民革中央采用;《关于举办“江苏创意设计周”的建议》被省政协采用,得到副省长曹卫星的批示,部分建议已采纳实施;165篇被省委统战部采用。民革中央信息直报点民革泰州市委,向民革中央报送信息65篇。民革中央对江苏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给予高度肯定,专门致函省委统战部,对我省5位民革党员予以通报表彰。
参政议政机制不断完善。召开全省参政议政暨信息工作会议,传达民革全国参政议政工作暨成果交流会议精神,通报民革省委2013年度参政议政工作情况,表彰2013年度为民革省委提案及信息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两名骨干党员作为统战特约舆情评议员,组织信息员和特约舆情评议员参加“全省统战舆情评议员暨信息员培训班”。召开民革省委参政议政工作会议暨民革省委参政议政专委会、经济专委会工作会议,交流2014年参政议政调研成果,讨论2015年度民革省委重点提案调研选题。民革省委9个专委会发挥人才优势,围绕参政议政开展工作,加强了民革省委参政议政的力量。
二、思想宣传工作稳步推进
认真学习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后,民革全省各级组织掀起学习热潮,通过举办座谈会、研讨会、讲座、征文等活动,结合民革党史及参政议政重点,推动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
全面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民革省委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每位副主委分管1-2个市委会,督导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召开全省学习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为全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谋篇布局。举办“薪火相传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演讲比赛,展现基层组织开展“薪火相传 圆多党合作之梦”活动成效。配合学习实践活动,整理收集全省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老领导、老专家、老学者和新时期有突出贡献的民革党员的事迹,编辑《群英风采——江苏民革人物事迹集》一书。配合省委统战部开展民主党派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调查问卷活动,编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简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参与民革中央相关学习实践活动,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亲历者赞”征稿中,报送摄影、诗词、书画等作品90余篇;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征文活动中,报送5篇理论文章。
圆满完成民革前辈史料采集工作。按照民革中央《关于开展抢救性采集民革前辈史料工作的通知》精神,民革省委拟定工作方案,组建专业团队,从2013年10月起,历时半年多,采访了包括黄埔老人、抗战老兵、民革老领导等9位民革前辈,收集了17万字、902分钟高清素材、130张照片的史料,高质量完成采集工作,得到民革中央肯定。
扎实推进理论研究工作。一年来,全省民革党员撰写30余篇理论文章,汇编成《学习与理论研究文集》,其中部分文章在《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等核心刊物上发表。召开学习与理论研究委员会工作会议,交流2014年理论研究工作,布置2015年理论研究课题和任务。
不断提高宣传工作水平。《江苏民革》刊物和网站坚持正确政治导向,不断提高编辑质量,增强影响力;做好民革中央网站特约编辑工作,江苏民革用稿量稳居全国兄弟省市前列,及时、全面反映了江苏民革的各项工作,展示了我省民革党员的精神风貌。民革各市委刊物、网站质量也有较大提高,民革苏州、镇江市委,民革常熟总支开通微信,创新宣传手段,取得较好效果。充分利用好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民革扬州市委“走进社区宣传依法治国”活动在《新华日报》上报道。
三、组织建设工作稳步发展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党员素质。培训工作是民革自身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民革省委研究培训内容,探索培训方式,对全省基层组织负责人开展了全覆盖式教育培训;民革省委机关各处室深入基层,就民革党史、自身建设、参政议政、组织工作政策与策略、学习实践活动等内容进行培训;民革各市委也举办了多种类型的培训班。一年来,全省累计培训770余人次,推荐29人参加中央和省级培训。搭建挂职锻炼交流平台,提高中青年骨干党员的党务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全省共有10名机关干部和党员挂职锻炼。
开展特色活动,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全省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党员特长,开展专题学习、法律援助、医疗咨询、文化下乡、助学扶贫等特色活动,增强了活力和凝聚力。全省民革开展了省市间、市级间、基层组织间、党际间以及跨地区的支部活动,丰富了基层组织活动的方式和内容。截至12月中旬,全省新增支部7个,总支3个,基层委员会2个;共有支部293个,总支37个,基层委员会8个。
完善程序和机制,推动组织建设健康发展。认真贯彻组织发展有关文件,健全完善组织发展工作程序和机制,严把入口关,根据全省各地实际情况,建立“后备人选库”,择优发展党员。一年来,全省发展党员378人,其中,大学学历占92%,中高级职称占43%;截至12月中旬,全省共有党员5789人。建立健全后备干部培养使用机制,目前建立了148人的省级后备干部队伍,民革各市委也建立了市级组织后备干部队伍。建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特约、政府司法、专委监委和支部班子等六支人才培养渠道,形成后备干部培养网络,得到民革中央肯定和表扬。目前,全省党员在政府、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担任厅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有15人,担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有59人,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担任厅级领导职务的有9人,1位民革党员受聘担任国家级特邀职务,25人受聘担任省市级特邀特约职务。
强化党内监督,完善自身建设。目前,全省已有8个市级组织建立了监督委员会,全省党内监督体制进一步完善。民革省委监委会积极指导各市委开展工作并参与领导班子述职。召开民革全省内部监督工作会议,传达民革内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交流工作经验。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党籍信息管理水平。在全国率先开展党籍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设立专用信息通道及三层防护系统,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民革中央调研组予以高度评价,成为兄弟省份学习的样板。召开党籍信息管理系统培训会议,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推动党籍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化。
贯彻“八项规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民革省、市委机关严格贯彻“八项规定”,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民革省委机关坚持经常性政治学习的制度,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素养,增强机关凝聚力。民革省委机关工会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赴“中国改革第一村”安徽凤阳县小岗村考察,学习“小岗精神”,学习沈浩立足岗位、恪尽职守的无私奉献精神。民革省委机关处级干部参加“876培训计划”,提高岗位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召开民革全省第十七次机关工作会议,11个市级组织围绕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作经验交流发言。一年来,民革省委接待了来访的浙江、吉林、贵州、黑龙江、重庆等省市民革组织,就参政议政、机关作风建设等进行交流。民革中央调研组就“加强民革机关建设工作”来江苏调研时,对江苏民革机关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四、促进祖国统一工作不断深化
对外交流日益丰富。围绕做好台湾人民工作,积极推动两岸交流、合作与人员往来,及时了解涉台、海外信息,把握分析台情和海外情况。一年来,接待台湾及海外同胞8批次百余人,包括台湾国民党黄复兴党部黄国定支党部参访团、台湾中国统一联盟参访团、台湾高雄路竹扶轮社参访团等团体。举办台湾退役将军笔会,加强两岸文化交流,弘扬中华文化。民革各市委祖统工作进一步加强和丰富,接待了台湾高雄市议员陈玫娟服务处团队参访团、台湾联安医疗集团董事长,协助兄弟省市调研镇江台资企业发展情况。
开展黄埔军校建校90周年纪念活动。民革省委领导参加江苏纪念黄埔军校建校90周年座谈会,做了《弘扬爱国革命精神 共促两岸和平发展》的主题发言,表示将继续发挥民革“亲缘”、“经缘”、“学缘”优势,加强与黄埔同学会的交流协作,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发挥更大作用。民革南京、苏州等市委召开纪念黄埔军校建校90周年座谈会,弘扬黄埔精神,为促进祖国统一工作建言献策;民革徐州、泰州等市委看望慰问黄埔老人,送上民革组织的关心。
祖统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召开民革全省祖统工作学习交流会,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陶文钊、南京大学台湾研究所所长崔之清教授等著名学者作美国对台政策、台湾政局和两岸关系等主题报告。民革各市委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民革省委祖统委委员等110余人听取了报告,提高了对台知识结构和水平,拓宽了对台工作视野,启发了对台工作新思路。创办《祖统工作学习资料》季刊,学习中共中央祖统工作大政方针,了解民革中央相关工作要求,展现台湾岛内社会民生近况,记录海峡两岸交流心声,受到上级部门及祖统工作人员的好评。
五、社会服务工作亮点纷呈
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成立民革省委涉外法律服务中心,联合社区街道开展普法、法律咨询活动。服务中心还义务为总参驻江苏某部军官及其家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其获赔伤残医药康复费80余万元。民革南京市委成立民工权益保障法律服务中心,已接待相关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民革连云港市委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民革镇江市委成立中山法律工作服务部,民革无锡、常州市委成立博爱法律服务团,突出法律志愿服务精神,为市民排忧解难。民革省委、民革南京市委在南京晓庄学院成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将律师事务所与学校法律教学研究相结合,创新民革法律服务形式。召开民革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围绕法律服务工作交流经验,探讨今后工作目标和方向,民革中央调研组认为江苏法律服务工作有成功案例做支撑,经验值得推广。
积极开展博爱慰问活动。响应民革中央“博爱•牵手”活动,开展了以“博爱”为宗旨的各种社会服务活动。春节前夕,民革省委领导前往南京市南苑派出所,给一线基层警察送去棉被及慰问金;慰问省直20余名生活困难老党员和重病党员;组织民革党员书画家赴雨花台区景明佳园开展“博爱行 送春联 暖社区”活动。民革省直工委成立“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募集14万余元,拟定《民革省直工委“博爱之光”志愿服务团实施意见》,有计划地开展义诊咨询、助学共建和助老扶困活动。民革淮安市委开展“守望梦想•博爱同行”主题公益活动,为困难儿童捐赠价值20余万元物资。民革泰州市委在市区15个新区开展“博爱文化进社区”系列活动,所辅导的学生有3人在泰州市首届少儿书法大赛中获奖。民革宿迁市委慰问农村敬老院61位老人,送去价值2万余元的慰问品。云南鲁甸地震发生后,民革党员向灾区捐款20万元。民革无锡市锡山区支部荣获民革中央“博爱•牵手”活动优秀基层组织称号。
努力做好扶贫支边工作。继续加大支持毕节试验区建设的工作力度。接待民革贵州省委暨纳雍县总支,双方就开展援助纳雍工作、加强两地民革联系进行交流,达成多项共识。邀请中共农业专家赴纳雍县开展现代农业技术服务,就如何建立长效帮助机制及江苏现代农业培训班的后续工作与当地进行交流,调研当地医疗卫生和教育教学情况,考察了阳长镇乐丰村保意卫生服务中心,向该镇核桃寨小学捐赠人民币5000元,帮扶贫困学生。参与民革中央“民渝合作”项目,协调民革张家港市总支筹资10万元,为“民渝合作”项目基地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红明村卫生室、图书室配置设备,向村里30名困难学生每人捐助500元助学金。
持续关爱抗战老兵。全省民革组织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关爱抗战老兵,给老兵赠送衣物、药品,陪老兵聊天,听老兵讲抗战往事,接受爱国主义教育,传承革命优良传统。一年来,共看望慰问抗战老兵86人。民革南京市委举办“金陵百名画家慈善义捐活动”,所得款项作为抗战老兵的生活补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如何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自身建设如何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祖统工作如何在具体工作上进一步提高,社会服务工作如何做出持久的影响力,等等。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2015年主要任务
2015年全省民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江苏省委和民革中央的领导下,以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为主线,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适应新常态,推动参政议政、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祖统工作和社会服务工作联动发展,努力开创全省民革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新的历史阶段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必将开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有力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中共江苏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民革十二届三中全会都强调了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性。全省民革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衷心拥护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重大决策,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更加充满信心。
全省民革各级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依法按章、循制履职的法治意识,做到议政建言、民主监督于法有据。要将依法治国作为议政建言的重要内容,围绕法治建设涉及的重大问题,选择一些重点课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真知灼见。
二、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导向,加强参政能力建设
围绕重点课题开展深入调研。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各项目标任务,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金融扶持“三农”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动两岸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课题,统筹谋划,深入实地调研,在凝聚共识上多尽责,在推动发展上作贡献,进一步提升参政议政的科学化水平。
加强参政议政机制建设。完善参政议政工作体制机制,以制度创新推进工作创新。完善已有的信息报送、特约信息员、调研等制度,高效率、高质量完成社情民意报送。完善上下联动制度,整合党内外力量,积极申报和参与2015年民革中央调研课题,引导帮助全省各级组织将参政议政的选题与当地党委政府关注、民革有调研基础的重点工作相结合,努力提出有针对性、能解决问题的建议与意见。积极开展与其他省市民革组织交流和学习,共同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推动和支持各专委会充分发挥作用,在相对应的专业领域围绕重点课题开展深入调研。整合资源,提高质量,切实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深入基层和一线,扎扎实实开展调研。反映问题要透彻,提出建议要中肯。
不断提高民主监督水平。要积极探索民革组织发挥民主监督的途径与方法,发扬民主党派的社会监督作用。全省民革党员中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特约人员要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将民主监督融于参政议政之中,切实提高建言献策的水平,敢于直面现实问题和敏感问题,反映所联系的民革党员和人民群众的诉求和心声,结合自身实际,重调查、有底气、说真话、敢担当,做共产党的诤友。
三、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为主线,加强自身建设
不断强化思想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全省各级民革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深化广大党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做好民革党员中的先进人物、优秀党员评选,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引领作用。加强理论研究工作,特别要加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依法治国、孙中山思想、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丰富参政党理论建设内容。
扎实推进组织建设。全面落实民革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善于发现问题,勇于面对问题,敢于解决问题,强化组织部门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机关规章制度、严肃组织工作纪律。组织发展方面,要发展一批高素质、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人士,为民革组织注入新鲜血液。全力推荐优秀干部到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任职、挂职,为民革履职尽责提供人才储备。继续办好骨干党员、基层组织负责人、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不断提高广大民革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优化基层组织结构,构建结构合理、团结向上、行动有力、奋发有为的基层组织。
加强机关作风和内部监督建设。继续推动尚未建立监督委员会的市级组织建立监督委员会,已建立的要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制度,提高监督水平。加强机关干部和全体党员的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及文风、会风、学风,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加强对机关建设规律的探索,大力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完善机关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形成科学有效的机关管理制度。
四、以突出民革特色为重点,加强祖国统一工作和社会服务工作
将志愿服务活动精神与基层支部活动紧密结合,拓展基层支部活动空间,丰富基层支部活动手段,凝聚基层党员向心力,将志愿服务融入法律援助、“博爱•牵手”等有民革特色的社会服务活动中。
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活动。以民革党员中的法律从业人员为骨干,以民革党员创办的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建立形式多样的民革法律服务中心。拓宽全省民革法律服务的内容、形式,形成法律服务品牌。对已开展的法律咨询援助服务工作进行区分、定位,积极协助各基层组织解决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难点。搭建省市民革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工作交流平台,提升服务工作水平。
加强社会服务活动品牌化建设。按照民革中央“博爱•牵手”活动的要求,继续开展好以“博爱”为宗旨的各种社会服务活动,努力形成全省民革统一的社会服务品牌;全省各基层组织继续深化各自已有社会服务品牌的内涵建设,拓宽服务范畴。继续探索办学、书画、医疗、敬老助幼等民革社会服务老品牌的新渠道、新举措和新方式。继续加大支持毕节试验区建设的工作力度,探索更适合毕节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扶持方式。加大宣传社会服务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例,引领广大民革党员积极投身到社会服务中来。
努力做好祖国统一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涉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深化涉台参政议政。更加关注两岸关系发展的新变化,围绕国家对台工作大局,结合省内对台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涉台研究工作。认真抓好涉台参政议政工作,争取为决策部门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加强对台工作机制建设,提升对台工作骨干队伍的能力和水平。整合好各地开展对台工作的资源,上下联动、协调发展,多层次、多渠道地做好对台和对外交往工作。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把祖国统一、海外联谊工作有机统一起来,巩固和扩大与海外侨胞的联系,充分发挥海外侨胞在祖国统一大业中的重要作用。 各位委员、同志们!
2015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年,也是充满机遇和挑战的一年。民革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沿着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指引的方向,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精神,紧紧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光荣使命,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