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苏省委员会简介
发布日期:[ 2005-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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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是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民革于1948年1月成立于香港,是以民联(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及民促(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民革成立以后,民联、民促的各地组织在一段时间内仍独立开展活动,到1949年11月,民联、民促才完全合并于民革不再独立存在。各系统来南京活动的时间先后不一:1946年5月,民联组织部部长于振瀛来南京筹建民联南京组织。1948年2月,民促陈铮荣来南京负责民促南京分会理事会工作。1948年6月,民革中央李济深主席派中常委王葆真为华东军事特派员,赴上海从事军事策反工作,兼管民革上海临时工作委员会及南京分会的工作。
建国前夕,民联、民促、民革在南京的组织分立为七个系统。1949年5月、8月,民革中央朱蕴山、周范文两次来宁,根据民革成员十条标准,本着“团结、统一、进步”的方针进行组织整顿。1949年8月24日,民革沪宁区临时工作委员会南京办事处成立,南京民革组织归于统一。
1954年6月,民革中央指示成立民革江苏省分部筹备委员会。1955年5月,民革江苏省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出席民革全国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6人。1956年8月,经民革中央批准,民革南京市组织与民革江苏省分部筹备委员会合并为民革江苏省筹备委员会。1958年7月,民革江苏省第二次党员大会召开,选举产生民革江苏省第一届委员会。此后民革江苏省委分别于1961年12月、1980年3月、1984年9月、1988年9月、1992年5月、1997年5月、2002年6月、2007年4月、2012年6月召开民革江苏省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次、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届、第十届省委会,历任主委为任崇高、廖运泽、杭鸿志、章大法、童傅、冯健亲、程崇庆。
建国初期,江苏省暨南京市民革积极配合中共江苏省委、南京市委、省市政府,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参加了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三反”、“五反”运动,为恢复国民经济、促进社会主义改造发挥了积极作用。并根据自身优势,开展社会联系、文史资料征集、对台宣传等工作。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江苏民革积极响应和拥护党和政府的各种号召、各项政策法令,与中国共产党同甘共苦,经受了困难的考验。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轨道上来,民主党派成为爱国统一战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江苏民革作为中国共产党的诤友和助手,开始了最活跃、发展最快的新时期。八十年代初,江苏民革各级组织积极协助党和各级地方政府落实各项政策,纠正冤假错案。江苏民革还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海外联谊工作,促进两岸交流。据统计,当时全省2300多名民革党员中有“三胞”关系的约占70%,每年江苏民革各级组织及个人都要接到许多台胞及海外侨胞来大陆探亲、访问、参观游览或贸易投资,他们中有许多是台湾原军政上层人士及海外知名人士。与此同时,全省民革党员也“走出去”。截至1996年,全省民革党员中去台或出国探亲、访问、进行学术交流的就有179人次,全省民革组织及个人协助引进项目达62个,到位资金1亿元。在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的同时,江苏民革各级组织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开展支边、扶贫、办学、咨询等活动。
建国以来,江苏民革党员中有许多人在各级政府部门中担任职务,参与政策方针的研究制定;参与行政事务的协商与管理。在中共各级党委和各级政府的信任和支持下,江苏民革积极发挥“一个参加、三个参与”的作用,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1992年至1997年,全省民革党员中担任副市长的有2人,区县长3人,副局级职务5人。被选为各级人大代表的有72人,政协委员268人,占总人数的14%,被聘为各级特约审计员、监察员、检察员、教育督导员的62人,占总人数的2.5%。在人大、政协以及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中,围绕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提出各类提案、建议2700余件,采纳率在80%以上。
进入新时期新阶段后,江苏民革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精神,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为加强海峡两岸沟通与交流,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作出了新的贡献;大力提高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为推动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民革发展对象是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本党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社会和法制专业人士以及其他人士,着重吸收其中有代表性的中上层人士和中高级知识分子。
江苏民革在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连云港、淮安、扬州、镇江、泰州、宿迁等11个省辖市建立了市级组织,在太仓建立了县级组织。
省委机关现设办公室、组织处、宣传处、联络处、调研处等5个职能处室,办有《江苏民革》、“江苏民革”网站、江苏民革微信公众号三个宣传平台。
2017年6月,民革江苏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委为陈星莺,副主委为陈萍、王鸿声、叶美兰、孔祥平、李玉生、奚爱国、薛国安,秘书长为朱振中。至2018年6月,全省共有党员690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