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延东:指导新阶段人民政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06-06-27 ]   点击:[ 7948 ]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6月7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指导新阶段人民政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全文如下:
  
  2006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特别是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意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系统总结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历史经验和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观点、政策思想和具体措施,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刻理解,反映了我们党对人民政协地位和作用认识的不断深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结晶

  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坚持不懈地进行争取民族独立、反对专制统治的斗争,努力寻找民主的实现形式。最初,由于特殊的时代背景和认识上的局限,一些先进知识分子主张效仿西方的民主模式。但是,无论君主立宪制还是议会共和制,都因不符合中国国情而昙花一现,没有能够坚持和实行下去。中国共产党诞生后,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过程中,不断探索能够使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国家事务、能够使全国人民紧密团结的有效民主形式,先后提出了“工农民主”、“人民民主”、“新民主主义”等民主概念,创建了工农兵代表苏维埃、参议会、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等政治形式,努力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又团结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共同推动召开有利于实行民主政治、和平建国的政治协商会议。这次政治协商会议及其通过的政协决议,作为各政党、各方面协商国是的一种形式,“在人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隆重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人民政协“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成为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早政治形式,开辟了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新纪元。

  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人民政协作用的发挥。特别是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针对人民政协还要不要存在的疑问,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人大的代表性当然很大,但它不能包括所有的方面,所以政协仍有存在的必要。”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得以保留,继续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了新时期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作用被庄严地载入宪法,全面开创了新时期人民政协事业的新局面。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人民政协事业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并推动人民政协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作出了新的重要部署。特别是今年颁布的《意见》,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就加强人民政协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从人民政协创立和发展的光辉历程可以看出,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在我国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在新世纪新阶段必须进一步坚持好、发展好、运用好。

         人民政协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

  《意见》强调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精辟概括,阐述了人民政协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创造和一大优势。正如《意见》所指出的,“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人民政协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社会主义民主是绝大多数人享有的、最广泛的民主。人民政协由不同界别组成,在组织和人员构成上不受地域和人口比例的限制,既包括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又包括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人士,同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阶层结构变化,还将不断吸纳新的社会群体的代表。可以说,人民政协汇集了爱国统一战线的各方面人士,能够使社会各界人士广泛、深入地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将社会各群体的意见、愿望和要求加以系统、综合地反映,最大程度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

  人民政协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包容性。人民政协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尊重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人士的特点,包容统一战线成员在信仰、利益和观念等方面的差异。政协委员无论来自哪个界别,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无论持有什么信仰,都享受平等的政治权利,都能够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上充分表达不同的意见和诉求。同时,人民政协坚持民主的多数与少数相统一的原则,既反映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吸纳少数人的合理主张;既接受支持的、一致的意见,又听取批评的、不同的声音,从而能够最充分地调动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各方力量,集中各界智慧。

  人民政协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协商性。社会主义民主是在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一致基础上的民主。社会各方面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围绕国家重大方针政策进行平等协商,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特征。人民政协作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是社会各方面协商议事的机构。在人民政协中,各界别代表反映和维护各自利益,不是通过竞争与对立的方式进行,而是广泛、充分地协商讨论,以统一认识、达成共识。特别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和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真诚团结、亲密合作,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特点与优势,使社会主义民主所蕴含的合作、参与、协商、包容的精神更加鲜明、更加突出。

  人民政协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社会主义民主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是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其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各阶层、各方面人士通过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等形式,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充分的、民主的、平等的、真诚的协商讨论;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等方式,对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等情况进行民主监督;通过调查研究、专题视察、咨询论证等途径,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据统计,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共向全国政协提交提案12900多件,立案12300多件,有力地促进了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对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一民主形式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们的思想日趋活跃,政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愿望日益增强。这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高度重视并不断完善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更好地为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凝聚人心、积聚力量。

  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一民主形式,必须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始终保持人民政协的鲜明中国特色、蓬勃生机和光明前途。要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保证人民政协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这是人民政协长期存在并发挥作用的根本。

  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一民主形式,必须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团结与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只有努力营造讲民主、促团结、求和谐的良好氛围,人民政协才能真正成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成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应当切实尊重和保护政协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始终保持真诚相待、宽松和谐、畅所欲言、团结合作的政治局面,使一切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意见建议都能够得到充分反映,一切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愿望要求都能够得到充分表达,使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优势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一民主形式,必须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发展。实践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民政协也要在继承中创新,在探索中发展,在开拓中前进。应总结人民政协50多年来发展的实践经验,将好的做法变为制度规范。同时,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不断研究解决人民政协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和把握人民政协工作的特点与规律,丰富和完善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使人民政协的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一民主形式,必须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人民政协的发展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紧密相联。只有按照政协章程和《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人民政协才能更好地坚持科学发展观,在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中发挥作用、体现价值。要努力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能的能力。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体察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使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更好地为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服务。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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