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二·二八”起义
发布日期:[ 2007-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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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1947年2~3月台湾人民反对国民党政府的武装起义。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接管了台湾,对台湾实行政治上的绝对独裁和经济上的高度统治,使台湾人民重新陷于水深火热之中。1947年2月27日下午7时,政府专卖局武装缉私员在台北市延平路殴打女香烟贩林江迈,又开枪击毙一名围观群众,激起民愤。市民立即拥向警察局请愿,要求严惩凶手,但毫无结果。28日,市民罢市游行请愿,提出惩凶、赔偿、取消专卖等要求,国民党军队对游行群众进行镇压,开枪击毙三人、伤三人。愤怒的群众立即夺取电台,呼吁全省人民支援台北人民的正义斗争。基隆、台中、台南、高雄等市及宜兰、桃园、新竹、彰化、嘉义、屏东、花莲、台东等县广大群众纷起响应,起义风暴迅速席卷整个台湾。3月1日,台北人民和国民党军队展开了斗争,并包围铁路管理委员会。2日,台南人民起义,袭击市内各处警察派出所;台中市民集会宣布成立人民政府及人民军队。几天之内,全省除重兵把守的澎湖及基隆、高雄两要塞和少数军政部门外,皆被起义人民所控制。台湾人民的起义也得到了全国人民的声援和支持。3月8日,在美国军舰、飞机的护送下,两师美械装备的国民党军队从大陆运到台湾,在基隆登陆,随后就在全省进行大逮捕和屠杀,至13日台湾人民的起义被镇压下去。据不完全统计,被杀害者在三万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