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斐
发布日期:[ 2008-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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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斐(1898—1983),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副主席。号为章,湖南醴陵人。早年就学于广西南宁讲武堂。北伐战争时期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主任作战参谋。大革命失败后,去日本陆军大学留学。回国后,任广西民团干校教育长。抗日战争时期,任国民党政府对日作战大本营第一部作战组长,军令部第一厅中将厅长,军令部次长,主张团结抗日。抗战胜利后,任国民党国防部参谋次长,最高战略顾问委员,军委会委员,国民党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949年为国民党政府和谈代表之一。和谈破裂后,于同年8月在香港与黄绍竑等公开发表声明,同国民党政府决裂。同年9月作为特邀代表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建国后,历任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兼水利部部长,全国体委主任,国防委员会委员。是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二至四届全国政协常委。1978年3月当选为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79年10月当选为民革第五届中央副主席。1983年4 月8日在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