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发布日期:[ 2016-01-25 ]   点击:[ 4009 ]

      
  
  1月25日上午,江苏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2位委员作大会发言。中共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到会听取委员发言,对委员们紧紧围绕“十三五”发展大局积极建言献策表示感谢。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樊金龙一同听取大会发言。奚爱国委员代表民革江苏省委作《大力发展智能制造 推进江苏产业升级》的大会发言。罗志军书记认真听取委员发言,对发言作了高度评价,并就如何认识和科学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如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中拥有更多获得感,与委员们进行了深入交流。(文/尹琦 图/刘宁)

      
               
                 大力发展智能制造 推进江苏产业升级

  近年来,江苏经济处于增速从高速向中高速、产业从中低端向中高端换挡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外部需求和内部增长动力的“两个减弱”,面临着高端制造领域向发达国家回流“逆转移”、低端制造市场被人力成本更低的发展中国家蚕食的“双重挤压”,面临着内部生产要素成本不断上升,外部资源能源约束日益强化的“双重压力”,制造业传统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在这种情况下,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对于改变传统的生产模式、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省发展智能制造有着良好的基础,全省企业信息化投入、软件企业数量等均位于全国前列,以智能制造为核心的技术改造步伐近年来也大大加快。这些为我省发展智能制造提供了良好的软硬件支撑。智能制造作为新兴战略产业,要保持健康有序的推进,今后还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狠抓落实:

  一、着眼长远,谋划全局

  我省已出台《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将智能制造列为江苏行动的8大工程之一,这是良好开端。但还应着眼长远,谋划全局。建议立足智能制造发展趋势和我省实际,尽快出台《智能制造中长期发展战略》,明确智能制造的长期战略与近期规划,编制产业总体规划和行业、技术等专项规划。产业规划应立足于全产业体系,突出智能装备制造业的同时,也要涵盖关键零部件产业、智能化高端软件产业、智能制造服务业等;技术规划方面,明确技术路线图,在智能制造的基础共性与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做好布局,明确哪些技术需要原始创新,哪些可以采取引进消化吸收或集成创新的模式。鉴于工信部已经在全国开展了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我省也应在智能装备、智能工厂、智能服务等方面遴选一批基础条件好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省级试点,做好与国家试点跟踪对接的同时,不断提炼和总结有效的经验和模式,为智能制造的全面推广应用打下基础。

  二、抓住关键,突破重点

  我省目前不少重大智能装备、关键零部件、智能化高端软件严重依赖进口,根本原因在于未能掌握智能化系统设计技术、关键制造技术、核心控制技术等。发展智能制造要抓住要害,力争在关键技术和重点产业上取得突破。在技术方面,要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智能制造创新体系,建立以创新中心为核心载体、以公共服务平台和工程数据中心为重要支撑的智能制造创新网络;通过科技重大专项攻关、引进消化吸收、集成创新,构建智能制造技术体系。在产业方面,重点发展智能装备产业、关键零部件产业、高端软件产业,加快工业机器人、3D打印产业的发展;通过企业装备智能升级、工艺流程再造和基础数据共享,加快数字化车间的建设;积极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融合创新,开展智能工厂建设,提升生产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决策科学化水平。

  三、稳扎稳打,夯实基础

  德国的工业4.0和美国的工业互联网均是在学术界和产业界建议和推动下逐步形成国家战略的,是理论发展和产业实践达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我国智能制造是由政府自上而下推动,在理论基础研究和产业界的实践认知上都有所不足;从制造业发展所处的阶段看,我省制造业仍处于“工业2.0”和“工业3.0”并行发展的阶段。这些就决定了我们必须走“工业2.0”补课、“工业3.0”普及、“工业4.0”示范的“并联式”发展道路。一方面要不断加强基础理论及技术创新趋势研究,树立标准化模块化理念,建设和实施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适合江苏制造发展要求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另一方面要实施质量控制提升工程,加快提升工业产品质量,着力促进智能制造重大装备、关键原材料和基础元器件等产品的质量由符合性向稳定性和高可靠性转型;要加强智能制造的工业信息基础设施支撑,建设低延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推进无线网络建设,加强物联网、云计算等综合化标准体系建设,培育发展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等。

  四、政策扶持,强化支撑

  为适应智能制造发展特点,建议成立由经信委、科技厅和发改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席机构,负责统筹相关政策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政策制定、标准研究、产业联合、科研攻关等方面的统筹推进力度,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协同推进产业发展。落实中央关于“制定特殊政策”的指示精神,结合江苏实际,研究制定促进智能制造发展的“特殊政策”:一是研究出台相关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整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建立一定规模的智能制造专项投资基金,对智能制造企业重点支持;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智能制造和智能服务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等;三是优化人才培养机制,激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培养智能制造装备等重点领域的专业型人才。采取更灵活的政策措施,加强省外、国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智能制造领军人才与高端人才战略。建立完善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引进吸收先进技术经验,提高我省智能制造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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