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浸润”和“夯实”作风建设

发布日期:[ 2021-12-08 ]   点击:[ 8914 ] 作者:[ 冯 洁 ]

2021年是民革作风建设年。根据民革中央《2021年民革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民革江苏省委作风建设年工作实施意见》,我们以“法治工作提升”为切入点,从以法治强化管理提升、以法治加强工作改进、以法治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研究探讨,通过法治建设这一重要关键工作提升,实现工作作风的有效改进。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本文从法治建设视角,探讨加强作风建设的源头活水;从当前国家所处的发展阶段对作风建设的历史性要求,解剖与法治建设同频共振难题;从法治建设与作风建设的关系与现状思考,有效发挥参政议政,为依法治国体系建设建言献策,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以法治强化整体管理提升


以法治建设抓作风建设,要做好围绕依法依规做好管理、围绕权利义务抓好工作推进、遵循公平正义赢得百姓信赖三个方面设计,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一是围绕依法依规做好管理。依法依规做管理,就是管事管人管权过程中,注重用制度,而不是按照人的主观判断工作。具体说就是我们在行使赋予的权力时,无论是在决策环节,还是执行过程,或者是推动组织发展、深化内部改革,每一个个体,都应不断审视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法治思维的缺乏,存在部分领导干部决策时随意性大,研究问题不经过认真调研,处理问题时思考不严密。俗语讲,“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车头出了轨,整节列车也会偏离轨道。领导干部作为社会治理的带头人,车头出了轨,整节列车也会偏离轨道,领导干部的不注重管理的合法合规,影响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甚至影响法律的公正行使,造成司法公正、社会公正就会受到群众质疑,破坏法律的权威。因此,我们在推进作风建设中,要注重合法性检查、群众参与、科学评估、风险判断、集体研究决定的法定程序,促进全社会法治环境的建设。


二是围绕权利义务抓好工作推进。一个完整的社会组织,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社会每个个体之间,都是权利义务关系。执法机关行政执法,领导者依照权利管理社会等,都要围绕权利义务关系,既要尊重保护每个个体的权利,同时要做到履行相应的义务,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职责。用权利义务思维,推进法治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就是要求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思维,厘清权利和义务的边界,认真履职,把该管的事管好,把不该管的事放掉,真正做到“有所为”和“有所不为”。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开展工作,要勇于负责担当,遇到问题不回避,不沉默,不退缩,同时要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三是遵循公平正义赢得百姓信赖。公平正义的精神和原则是法治工作的核心要义之一。之所以一些地方和部门在作风建设中问题突出,社会影响不好,究其根源主要是权力运行不透明、监督不到位。推进作风建设的再加强,再提升,必须坚持以公平公正思维促公开,特别是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收费标准、专项资金使用、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二、以法治加强具体工作改进


强化法治水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注重从为民服务、务实高效、廉洁自律来着手,全面加强工作作风。


一是以法治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人民始终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强法治,改作风,要踏踏实实坚持为民服务的思想,从人民的需求出发,从人民的立场工作,坚持以民为本,坚持为民服务。


通过人民群众的利益的法治化和制度化,做好为民服务。当前我国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群众的的需求多样化,个体利益呈现出多元化、具体化的特点,不同利益诉求之间还在着不协调,甚至发生冲突,要通过法律和制度确认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各种各样的正当利益,畅通群众利益合理表达渠道,行之有效的群众利益实现途径,健全完善群众利益维护机制。


通过百姓服务转化为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做好为民服务。为百姓服务要通过法律和制度明确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履职要求以及责任追究,健全完善防止敷衍塞责,办事效不力、甚至失职、渎职的长效机制。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来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和制度要求来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法律权威,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以法治促进务实高效作风。要力戒空虚、浮夸、低效的工作作风,要真务实、真抓实干,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之风,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真实材料,把“知难不畏难、抢滩不守摊、扛事不避事”作为工作主基调,“撸起袖子加油干,甩开膀子拼命干,扑下身子抢着干”。


增强务实高效,应当使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和工作责任法律化、制度化。要健全学习制度、会议制度、文件制度,端正学风,改进文风会风,建立起杜绝文山会海的长效机制。要做到“不以事小而不为,不以事杂而乱为,不以事急而盲为,不以事难而怕为”。要冲锋在前,工作在前,事事躬身带头,处处率先垂范,增强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干就干大事,争就争一流”的高远志向。


增强务实高效,应当使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规范化、常态化。要健全干部经常性基层调研制度,注重深入基层,摸清情况、摸清底数,克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要健全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注重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健全群众意见征询制度,注重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呼声。     


三要以法治加强廉洁自律。要加强廉洁法律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条款,教育广大干部、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洁规定,严格执行廉洁准则,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带头约束自己的行为,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做到清正、廉洁。


做好廉洁自律,应当使权力运行全过程公开化、透明化。非清无廉,“清”即公开、透明。要以法律和制度来明确干部权力的内容与边界,确立权力运行的规则与程序,监督权力运行的过程与结果,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和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自觉遵守廉洁法律规定,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实践高标准,带头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慎小慎微、慎独慎初、律己修身,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严守纪律规矩,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守住清白做人、干净干事的根本。要始终警醒自己不逾越法纪红线,不触碰法纪底线,对一切诱惑腐蚀保持高度警惕,做到不越界、不越位、不越轨,真正守住组织的殷切期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三、以法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当前疫情防控步入常态,党中央战略实施构建国内大循环的部署,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民革作为参政党,要为当地经济发展建言献策,苏州作为长三角重要城市,经济较为发达,要在经济发展中主动作为,应当注重法治环境的建设,以强有力的法治工作为抓手,促进各项工作作风改进,破除集体性休眠,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等不良作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环境,促进苏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要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要把法治环境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抓实抓好,树牢“法治是最好的手段”理念,坚持科学立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健全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衔接配套的综合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积极营造一流的法治化环境。要把依法治市作为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持续深化推进,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要把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手段向纵深推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把坚持人民至上作为法治建设的价值取向牢牢把住,把民法典纳入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以法治有力建设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市场经营主体的法治获得感。


二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某种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就是是法治经济。讲发展环境,最根本的就是要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各级政府要积极树立法治是第一环境的理念,把大力推进法治化环境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要积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制定完善工作,加大条例普法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配套制度建设,推进“最多跑一次”等政府规章完善,积极研究政务诚信建设、政府信息共享管理等规定。通过强有力的制度建设,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法治化,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是打击经济犯罪。提升法治工作水平,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严厉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打击各类破坏正常营商环境的犯罪行为。要围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努力营造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环境。


四是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惩治职务犯罪至关重要。“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司法机关一方面要坚决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另一方面也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发生特点和规律,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五是加强司法队伍作风建设。司法队伍要对照政治队伍“四化”要求,对照“五个过硬”、“三个绝对”标准,用心做好本职工作,把教育整顿化为常学习、勤工作、争一流的抓手推手,不断锤炼和完善自我,不断提高司法所全面建设标准。严明工作纪律,严肃工作作风,由浅入深、由表及里,从细节落实教育整顿要求和行政执法水平,打造具有铁的信念、铁的纪律、铁的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


2021年是我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站在百年历史交汇点,作风建设尤为重要。法治建设工作的有效提升将有力的促进工作作风的改进,可以说,法治好,作风好,法治强,作风强。历史上,民革组织曾配合国家总任务,开展整风运动等,改进作风建设、提高政治觉悟,使民革进一步团结在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以内。自2010年3月31日民革相城支部成立以来,民革相城支部党员充分发挥界别特色和人才优势,积极履职、主动担当、广聚民情,积极建言献策,展现了民革党员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新时代精神风貌。新时代赋予了民革新的使命,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发挥参政议政功能,用法治“浸润”和“夯实”作风建设,共同提高国家法治工作水平,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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